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泽库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泽库县2021年第四批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实施方案的批复

泽政复〔2021〕56号
时间:2022-11-17 |浏览:20388

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

你局报来的《泽库县2021年第四批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实施方案的请示(泽农水科2021〕187号)收悉,经县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泽库县2021年第四批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实施方案》。重点内容明确如下:

(一)项目名称:泽库县2021年第四批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

(二)项目主管单位:泽库县人民政府

(三)项目监管单位:泽库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

(四)项目实施单位:泽库县畜牧兽医站、泽库县农经站、泽库县农牧水利综合执法大队。

(五)项目建设年限:2年,2021年6月-2022年6月。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泽库县2021年第四批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项目总投资291万元,全部为2021年第四批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其中:农牧业执法专项行动建设资金10万元,占总投资3%;大学生服务村集体经济组织试点资金95万元,占总资金33%;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测资金10万元,占总资金3%;畜牧良种补贴资金56万元,占总资金19%;动物防疫补助资金120万元,占总资金41%。

(七)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1.加强兽医、兽药、屠宰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建设,加强兽医、兽药、屠宰执法检查,组织开展兽医、兽药、屠宰执法专项行动,加强执法宣传力度,揭制私屠滥宰等农牧领域各类违法行为。

2.大学生服务村集体经济组织试点:为了推进生态畜牧业合作社规范发展、股份制改革和能力提升服务。年内新录用、续聘大学生33人,其中2018年3人,2019年10人,2020年20人。

3.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测:开展各乡镇区域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测,印制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开展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宣传培训。

4.畜牧良种补贴:在各乡镇合作社及养殖基地符合条件的种畜推广高原牦牛200头,藏羊200只进行补贴。

5.动物防疫补助:开展非洲猪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完成省上下达的畜间包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任务,组织举办动物防疫技能大赛,开展动物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兽药包装废弃物、屠宰环节无害化处理、动物疫病强制扑杀和养殖场监管工作,发放338名村级动物防疫员工作补助,仓库内安装动物防疫救灾货架和动物防疫“春秋”两季疫苗储存柜等。

二、你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方案要求,加强项目监管,做到资金专款专用,防止资金浪费,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此复。                        

 

泽库县人民政府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