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库县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2022年乡村振兴衔接补助资金第一批项目资金安排的批复
县乡村振兴局:
你局报来《关于泽库县2022年乡村振兴衔接补助资金第一批项目资金安排的请示》(泽乡振字〔2022〕17号)收悉,根据按照《青海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青财农字〔2021〕1984号)文件要求和泽库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会议审查,2022年乡村振兴衔接补助资金第一批项目总资金为18669.32万元。经县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泽库县2022年乡村振兴衔接补助资金第一批项目资金安排,具体分配如下:
1.泽库县防止返贫监测资金30万元。
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2.泽库县2022年530小额信贷贴息资金650万元。
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3.致富带头人培训资金14万元。
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4.雨露计划短期技能培训资金54万元。
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5.“雨露计划”助学补助资金370.72万元。
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6.泽库县外出务工稳岗就业交通补助资金2.5万元。
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7.王家乡至旗龙村安置点连接线公路建设项目资金1500万元。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8.宁秀镇红城村公路资金200万元。
责任单位:县民宗局
9.宁秀镇赛日旺村通自然村公路资金296万元。
责任单位:县民宗局
10.泽库县宁秀镇红城村、赛日旺村、赛日庆村、秀恰村通村砂路建设项目资金552万元。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
11.和日、王家两乡七村提档升级及净化设施工程资金565.1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
12.泽库县王家乡团结村、红旗村、叶金木村提档升级及净化设施工程资金287.4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
13.泽库县宁秀镇智赛日村安置点和麦秀镇哈藏村水源及管网改造项目资金147.3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
14.恰科日乡果什则村合作社牲畜改良项目资金198.6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
15.多禾茂乡达格日村擦干嘎巴特色风干牛肉加工基地资金147.44万元。
责任单位:多禾茂乡人民政府
16.巴滩牧场管委会生态畜牧业专业合作联社有机饲草种植及加工项目资金900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
17.泽库县活畜交易市场生产基地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资金 800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
18.泽库县和日镇夏拉村黑青稞种植及加工设备建设项目资金300万元。
责任单位:和日镇人民政府
19.泽库县和日镇唐德村阿妈牌民族服装加工厂建设项目资金150万元。
责任单位:和日镇人民政府
20.泽库县和日镇唐德村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蔬菜温棚建设项目资金120万元。
责任单位:和日镇人民政府
21.泽库县恰科日乡果什则村发展壮大脱贫村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资金600万元。
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22.泽库县2022年现代农业产业西部科技示范园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资金998.94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
23.麦秀镇贡青村牲畜购置及畜棚建设项目资金600万元。
责任单位:秀镇人民政府
24.和日镇环科日村榨油经济基地建设项目资金400万元。
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25.宁秀镇智赛日村千头牦牛养殖基地及牲畜改良建设项目资金741万元。
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26.泽库县恰科日乡角乎村千头牦牛基地建设项目资金700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
27.困难群众引用低氟健康饮茶资金50万元。
责任单位:县民宗局
以上安排乡村振兴衔接补助资金第一批项目资金共18669.32万元,其中,中央预算资金13756.46万元,省级资金4912.86万元。
请你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和要求,专款专用,杜绝项目资金截留、挤占、挪用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并协同相关部门不定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确保项目实施质量和资金使用安全。
附件:泽库县2022年乡村振兴衔接补助资金第一批项目资金安排表
泽库县人民政府
2022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