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库县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泽库县恰科日乡角乎村千头牦牛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泽库县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泽库县恰科日乡角乎村千头牦牛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
你局报来《关于上报泽库县恰科日乡角乎村千头牦牛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泽农水科〔2022〕77号)收悉,经县政府研究,原则同意《泽库县恰科日乡角乎村千头牦牛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现将重点内容明确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泽库县恰科日乡角乎村千头牦牛基地建设项目。
(二)项目主管单位:泽库县人民政府。
(三)项目监管单位:泽库县乡村振兴局。
(四)项目实施单位:泽库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
(五)项目建设地点:泽库县恰科日乡角乎村生态畜牧业专业合作社。
(六)项目建设期:项目建设期为9个月,2022年3月至2022年12月。
(七)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在泽库县恰科日乡角乎村生态畜牧业专业合作社配备装配式牛舍10栋(500平方米/栋),共计5000平方米(包括配套运动场、移动注射栏、喂料通道、喂饲槽),配备装配式储草棚2栋(500平方米/栋),共计1000平方米,购置小型挖掘机2台、冷藏车1辆。
(八)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742.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62.0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94.6%。设备购置费38.0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5.4%。二类费用42.6万元,占工程投资6%。
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742.6万元,其中,泽库县2022年乡村振兴衔接补助资金70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42.6万元。
二、相关要求
一是严格按照实施方案批复内容组织实施,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建设内容、规模和标准。若确实需要变更的,须报县政府审批。
二是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认真落实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及合同管理制,切实保证建设质量,确保项目按期建成投入使用发挥效益。
三是请你局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建设资金务必按规定专户存储、独立建账、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自筹资金须按时足额到位。
此复。
附件:泽库县恰科日乡角乎村千头牦牛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泽库县人民政府
2022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