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泽库县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泽库县恰科日乡果什则村合作社牲畜改良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泽农水科〔2022〕78号
时间:2022-07-04 |浏览:32819

泽库县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泽库县恰科日乡果什则村合作社牲畜改良

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

你局报来《关于上报泽库县恰科日乡果什则村合作社牲畜改良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泽农水科〔202278)收悉,经县政府研究,原则同意《泽库县恰科日乡果什则村合作社牲畜改良项目实施方案现将重点内容明确如下:

一、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泽库县恰科日乡果什则村合作社牲畜改良项目。

(二)项目监管单位:泽库县乡村振兴局。

(三)项目建设单位:泽库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

(四)项目建设年限:项目建设年限为9个月,即20223-202212月。

(五)项目建设地点:泽库县恰科日乡果什则村生态畜牧业合作社中实施。

(六)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牦牛购置及饲草料购置,其中引进良种公牛20头、引进良种母牛100头、购买饲草7000捆、购买颗粒饲料133吨。

(七)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205.1万元,其中,购买牦牛128万元,占项目总投资64.5%;购买饲草28万元,占项目总投资14%;购买颗粒饲料42.6万元,占项目总投资21.5%。二类费用6.5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3%资金来源为泽库县2022年乡村振兴衔接补助资金198.6万元,地方配套资金6.5万元。

二、相关要求

一是严格按照实施方案批复内容组织实施,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建设内容、规模和标准。若确实需要变更的,须报县政府审批。

二是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认真落实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及合同管理制,切实保证建设质量,确保项目按期建成投入使用发挥效益。

三是请你局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建设资金务必按规定专户存储、独立建账、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自筹资金须按时足额到位。

此复。

附件:泽库县恰科日乡果什则村合作社牲畜改良项目实施方案


泽库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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