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库县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泽库县一二三产融合发展项目 实施方案的批复
泽库县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泽库县一二三产融合发展项目
实施方案的批复
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
你局报来《关于上报泽库县一二三产融合发展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泽农水科〔2022〕40号)收悉,经县政府研究,原则同意《泽库县一二三产融合发展项目实施方案》,现将重点内容明确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泽库县一二三产融合发展项目。
(二)主管单位:青海省农业农村厅、青海省财政厅
(三)监管单位:泽库县人民政府、泽库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泽库县和日镇人民政府
(四)实施单位:泽库县和日镇吉龙村生态畜牧业专业合作社
(五)建设地点:泽库县和日镇吉龙村
(六)建设期限:项目建设期为个9月,2021年12月至2022年9月
(七)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泽库县和日镇吉龙村生态有机畜牧业专业合作社引进良种泽库藏羊300只,每只800元,自筹4万元,总计金额24万元。努力打造万只羊标准化养殖基地,进行扩大规模养殖,推广高效养殖技术,促进当地藏羊产业发展。
(八)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20万元,全部用于引进良种泽库藏羊,占项目总投资的100%。
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20万元,全部来自于2021年省本级年初预算一般债券调整转贷地方资金。
二、相关要求
一是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批复内容组织实施,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建设内容、规模和标准。若确实需要变更的,须报县政府审批。
二是要切实履行项目管理主体责任,做好项目实施、验收等各项工作,发挥好资金效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此复。
附件:泽库县一二三产融合发展项目实施方案
泽库县人民政府
202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