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泽库县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2022年泽库县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实施方案的批复

泽农水科〔2022〕76号
时间:2023-04-24 |浏览:35917

泽库县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2022年泽库县化肥农药减量增效

行动实施方案的批复

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

你局报来《关于上报2022年泽库县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实施方案的请示》(泽农水科〔202276)收悉,经县政府研究,原则同意《2022年泽库县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实施方案现将重点内容明确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2022年泽库县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实施方案。

(二)项目建设单位:泽库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

(三)项目建设年限:建设期12个月,即20223-20233

(四)项目建设地点:泽库县。

(五)建设性质:新建。

(六)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按照青海省农业农村厅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的部署要求,打造政府支持、企业参与、农民主导的三位一体的供肥用药体系,分阶段、分地区、分部局、分作物采取不同技术模式推动。2022在宁秀镇、和日镇(巴滩牧场)、王家乡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任务4.5万亩(均为粮油作物)

(七)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2022双减行动采取省级补贴+州市县配套+群众自筹,根据省农业农村厅两减补贴资金安排,2022年全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专项总投资为1453.5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补助资金553.5万元(4.5万亩粮油作物商品有机肥补助450万元、4.5万亩农作物有机叶面肥补助45万元、4.5万亩农作物绿色防控补助58.5万元);州级配套总资金112.5万元(4.5万亩粮油作物商品有机肥配套112.5万元);县级配套资金112.5万元,(4.5万亩粮油作物商品有机肥配套112.5万元)群众自筹675万元。

二、相关要求

一是严格按照实施方案批复内容组织实施,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建设内容、规模和标准。若确实需要变更的,须报县政府审批。

二是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认真落实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及合同管理制,切实保证建设质量,确保项目按期建成投入使用发挥效益。

三是请你局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建设资金务必按规定专户存储、独立建账、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自筹资金须按时足额到位。

此复。

附件:2022年泽库县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实施方案

泽库县人民政府

202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