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库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泽库县乡村振兴试点村产业道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泽库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泽库县乡村振兴试点村产业道路建设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县乡村振兴局:
你单位《关于上报泽库县乡村振兴试点村产业道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泽乡振字〔2022〕70号)收悉。泽库县乡村振兴试点村产业道路建设项目已通过可研审查。经研究,同意建设泽库县乡村振兴试点村产业道路建设项目,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泽库县乡村振兴试点村产业道路建设项目
二、建设单位:泽库县乡村振兴局
三、建设地点:泽库县王家乡团结村、和日镇环科日村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道路共2条,合计长5427.61米。其中:和日镇环科日村道路长536.541米,王家乡团结村道路长4891.069米,等级为四级道路,路面类型水泥混凝土,宽度为5米(0.25米土路肩+4.5米车行道+0.25米土路肩)。
五、项目代码:2205-632323-04-01-231485
六、项目总投资:505万元
七、建设年限:2022年
八、资金来源:427万元为2022年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其中,93.8万元为中央财政衔接资金,333.2万元为省级衔接资金,其余78万元由县级财政配套解决。
九、具体要求
(一)接此批复后,请抓紧做好项目建设前期工作,严格按照批复规模和内容进行设计建设,在没有取得国土、环保等部门相关许可手续前坚决不得开工建设。
(二)严格履行项目建设基本程序,按照国家和青海省相关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三)严格工程管理,认真贯彻落实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及合同管理制,切实保证建设质量,确保项目按期建成投入使用;
(四)切实加强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管理,建设资金必须按规定专户存储、独立建账、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
(五)抓好项目安全管理,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注重项目节能及环保等措施,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六)在项目开工前及时在统计局做项目入库,待项目开工后按月报送项目统计报表。
泽库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