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库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泽库县多禾茂乡曲玛日村和王家乡团结村天津援建“五小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泽库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泽库县多禾茂乡曲玛日村和王家乡团结村
天津援建“五小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
研究报告的批复
县乡村振兴局:
你单位《关于上报泽库县多禾茂乡曲玛日村和王家乡团结村天津援建“五小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泽乡振字〔2022〕69号)收悉。泽库县多禾茂乡曲玛日村和王家乡团结村天津援建“五小工程”建设项目已通过可研审查。经研究,同意建设泽库县多禾茂乡曲玛日村和王家乡团结村天津援建“五小工程”建设项目,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泽库县多禾茂乡曲玛日村和王家乡团结村天津援建“五小工程”建设项目
二、建设单位:泽库县乡村振兴局
三、建设地点:泽库县多禾茂乡曲玛日村、王家乡团结村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多禾茂乡曲玛日村建筑面积为371.88平方米,王家乡团结村建筑面积为371.4平方米,新建小浴室、小厕所、小厨房、小会议室及相关附属设施。
五、项目代码:2205-632323-04-01-156920
六、项目总投资:300万元
七、建设年限:2022年
八、资金来源:2022年天津市援建资金
九、具体要求
(一)接此批复后,请抓紧做好项目建设前期工作,严格按照批复规模和内容进行设计建设,在没有取得国土、环保等部门相关许可手续前坚决不得开工建设。
(二)严格履行项目建设基本程序,按照国家和青海省相关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三)严格工程管理,认真贯彻落实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及合同管理制,切实保证建设质量,确保项目按期建成投入使用;
(四)切实加强援建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建设资金必须按规定专户存储、独立建账、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
(五)抓好项目安全管理,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注重项目节能及环保等措施,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六)在项目开工前及时在统计局做项目入库,待项目开工后按月报送项目统计报表。
泽库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