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理整改泽库县市面用文藏汉双语使用不规范情况的督办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州委书记朱战民在州政协党组《关于全州农村公路养护情况主席集体视察报告》(黄协党〔2022〕15)上作出批示,并着重提出“部分乡村公路标识牌藏文不够规范”及“乡村公路标识牌藏文不规范的要及时整改”,对全州社会市面用文工作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县民族语言文字办公室成立检查组对我县街面商铺、广告牌、地名和路标等使用藏语文社会用字情况进行了排查梳理。共梳理发现650余个不规范门牌(商户招牌、广告牌、路标、电子屏幕),其中未使用藏文标注的商铺有69户;带有藏文标注却有错别字或翻译不规范的商铺有22户;藏汉字体大小不一致的商铺有41户;未挂任何门牌的商铺有54户。针对以上问题,县民语办下发提醒函要求各有关部门限期整改,但至今没有采取任何实际行动加以整改。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州委主要领导批示精神,请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黄南藏族自治州社会市面用文藏汉两种文字并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及时成立工作专班,研究制定具体整改措施,按属地管理原则,对本辖区内的市面用文特别是乡村公路沿线的各类标识牌要进行全面的自查自纠并对存在的问题要全面及时排查和清理整顿。务必于10月10日前将整改落实情况单位主要负责人审签后,以书面形式报送至县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
附件:1.藏文标注有错别字或标注不规范的商铺
2.未带藏汉双语门牌的商铺
3.藏汉字体大小不规范的商铺
泽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