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信息公开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 >乡村振兴

泽库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帮扶车间(工坊)认定工作的公示

泽政复〔2023〕154号
时间:2023-12-25 |浏览:1639

泽库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帮扶车间(工坊)认定工作的公示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帮扶车间(工坊)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通知》(青乡振局〔2021〕59号)和《关于进一步促进就业帮扶车间(工坊)扩面提效的补充通知》(青乡振局函〔2022〕41号)文件要求,对2023年度泽库县帮扶车间(工坊)认定工作的相关事宜进行了专题研究。

由泽库县乡村振兴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家单位组成泽库县帮扶车间(工坊)核查工作组,通知各乡镇(管委会)人民政府、帮扶车间(工坊)、按照规定程序对2022年认定的29家帮扶车间(工坊)和2023年新申报的46家经营主体进行复核认定工作;并召开县委农村牧区领导小组(乡村振兴领导小组)会议,最终决定:泽库县和日镇唐德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温棚)6家经营主体为2023年帮扶车间(工坊),现就根据相关工作要求对6家公司进行公示,若对公示公司有异议,请在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乡村振兴局反映。反映情况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否则不子受理。

    联系人:才拉加 监督电话:0973-8752662  12317



泽库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