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信息公开 >政务文件

泽库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泽库县进一步明确全县邮政管理责任》的通知

泽政发〔2023〕124号
时间:2023-12-28 |浏览:18252

泽库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泽库县进一步明确全县邮政管理责任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县邮政快递业的监督管理,明确邮政监管主体责任,理顺综合监管、行业监管、属地监管责任,根据黄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依托县级交通运输部门落实县级邮政管理责任的通知》(黄政办函〔202365号)要求,现就进一步明确全县邮政监管责任通知如下:

一、明确邮政监管责任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履行全县邮政监管职责,在州邮政管理局指导和协助下,开展内邮政快递业有关监管工作。

二、落实监督管理职责

(一)统筹协调邮政快递业规划与交通运输规划衔接,促进邮政快递与交通运输资源的整合;

(二)依法承担本行政区域内邮政快递业安全管理和安全监管职责,协助邮政管理局开展先关工作;

(三)履行邮政快递业环境污染治理和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等相关职责。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县交通运输局要切实履行监管主体责任,确定1名负责同志分管邮政管理工作,并配备相应业务人员承办邮政监管业务;要掌握辖区内所有邮政快递业生产经营场所、运营状况和安全底数,定期开展企业安全督导检查;加强与邮政管理局在信息上的互联互通,建立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机制。

(二)加强协调,凝聚合力。县交通运输局要主动进位、积极协调,建立健全县域寄递渠道安全管理领导机制和邮政快递业协同治理机制,构建与邮政快递业高质量发展、高效能治理相适应的级邮政管理工作格局。

(三)加强帮扶,促进发展。县交通运输局要加大对邮政快递企业帮扶指导力度,掌握企业发展动向,纾解企业经营发展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并对企业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培训指导。

 

 

 

                            泽库县人民政府

                            2023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