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泽库县城乡小微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泽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泽库县城乡小微治理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办、局:
为进一步推动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行动,全面落实“一禁二改三清四化”举措,加强城市管理,改善城市环境,全面提升城市品质,优化城市功能,建立长效城镇管理机制,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泽库县城乡小微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华 周 县委常委、县总工会主席、
县政府党组成员
副组长:索南多杰 县城市管理局局长
成 员:夏吾柔旦 县公安局局副局长
耿嘎坚赞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卡 先 加 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执法
大队队长
久血才让 县生态环境局执法大队队长
徐 旭 东 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
大队队长
羊 旦 加 县农牧和水利科技局执法
大队副队长
完德尖措 县交警大队队长
俄 多 县城市管理局执法大队队长
马 兴 伟 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城市管理局,华周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索南多杰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或职务变动,不再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的,由继任者接替,不再另发文通知。
二、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全县城乡小微治理实施方案,按照城乡小微治理领导小组安排部署,组织实施各项工作。
2.负责全县城乡小微治理工作安排、督查、指导、协调工作,研究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汇报小组领导,积极组织专题会议,商议解决措施。
3.负责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通知、信息、通报、督办等各种文件的起草,收集整理档案资料。
4.完成城乡小微治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成员单位自行递补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三、其他事项
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受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单位人员及专家参加。
泽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