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泽库县人民政府与泽库县总工会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泽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泽库县人民政府与泽库县总工会联
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现将《泽库县人民政府与泽库县总工会联席会议制度》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泽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15日
泽库县人民政府与泽库县总工会
联席会议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和工会的联系,促进县人民政府与县总工会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建设水平,密切党和政府与职工群众的联系,充分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和依法治县,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推动完善政府和工会联席会议制度的意见》精神,参照《黄南州人民政府与黄南州总工会联席会议办法》,结合泽库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联席会议是政府与同级工会共同研究、协商解决涉及经济社会发展以及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重大问题而召开的专门会议,是政府与工会加强联系和沟通的重要渠道,是工会加强源头参与、反映职工意见、协调劳动关系的重要形式。联席会议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增“三性”、去“四化”,自觉接受党的领导,主动争取政府支持,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桥梁纽带、国家政权重要社会支柱维护者的作用,教育引导广大职工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力推进工会法治化进程,依法维护和发展群众合法权益,激发调动工会组织积极性创造性,团结动员全县各族职工群众为高质量推进泽库经济社会各项事业作出新的贡献。
第三条 联席会议的主要内容:
(一)汇报工会组织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和部署要求,团结动员广大职工创先争优建功立业,依法维护和发展职工群众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和情况。
(二)政府通报工作经济发展情况和涉及职工利益的决策、规章和措施。
(三)研究组织动员广大职工群众在全面深化改革、建设法治泽库建设中建功立业的有关问题;研究解决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和职工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研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部署措施;研究加强职工思想引领,做好职工凝心聚力的有关问题;研究立足职工群众多元化、多层次需求,提供更多更高水平的精神性、发展性服务的措施。
(四)研究支持工会依照法律和章程独立自主创造性开展工作的问题,赋予工会更多资源和手段,促进工会工作创新发展;研究解决工会自身建设工作中需要政府支持的问题;政府和工会认为其他需要联席会议研究解决的问题。研究需由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县政府组成部门协调解决的相关问题。
(五)县政府和县总工会认为需要联席会议研究解决的其他问题。
(六)通报上次联席会议议题的落实情况。
第四条 联席会议的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具体时间由县政府召集人与县总工会主席协商确定。如遇特殊情况或重要问题,经过商议,可随时召开。
(二)联席会议的议题,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和县总工会共同商议确定后,提交召集人审核批准。按照确定的联席会议议题,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协调政府有关部门与县总工会共同对联席会议议题深入研究,做好充分准备;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坚持改革创新的精神,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意见,确保切实可行。
(三)联席会议由县政府县长或召集人主持召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县总工会主席、常务副主席参加。根据会议议题,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和县总工会协商,可邀请县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基层工会负责同志、劳动模范、职工代表、基层工会干部参加会议。
(四)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形成会议纪要,明确责任分工,经县政府和县总工会领导审定,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正式下发。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政府部门应给予工会工作更多更有力更直接的支持,全力推动联席会议议定事项落地实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合县总工会等有关部门定期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落实情况跟踪督查,强化问责,及时通报,确保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五)及时宣传报道联席会议的重要内容和成效,扩大社会影响,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第五条 其他未尽事宜,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和县总工会共同商定。
第六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