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库县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泽库县2023年农牧民危房改造和抗震改造实施方案》的批复
泽库县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泽库县2023年农牧民危房改造和抗震改造实施方案》的批复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局关于《泽库县2023年农牧民危房改造和抗震改造实施方案的请示》(泽住建字〔2023〕198号)收悉。经县政府研究,原则同意《泽库县2023年农牧民危房改造和抗震改造实施方案》。重点内容明确如下:
一、重点内容
(一)实施对象。农村低收入群体和农村低保边缘家庭以及其他分类建档实施。对历年已享受过住房政策但因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导致再次受损的房屋,可再次列入补助范围。
(二)建设标准。危房改造面积原则上1-3人户控制在40-60平米以内、且1人户不得低于20平米,2人户不得低于30平米,3人户不得低于40平米,3人以上户人均居住面积不超过18平米、不得低于13平米。
(三)补助标准。2023年全县农牧民危房改造和抗震改造补助标准仍按户均补助2.5万元执行,其中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2.2万元/户,地方配套资金0.3万元/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各乡镇要结合实际,对农牧民危房改造和抗震改造按照维修加固(C级)和拆除新建(D级)两种方式细化具体的补助标准。
二、工作要求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协调和督查,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督促工作落实。并在项目申报、审核审批、项目监管、竣工验收等环节加强工作指导。各乡镇要抓紧将年度抗震改造建设任务分解落实到村到户,按照农户不同身份类型建立到户台账,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此复。
泽库县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