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库县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泽库县泽曲镇泽曲国家湿地公园内人蓄饮水安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泽库县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泽库县泽曲镇泽曲国家湿地公园内人蓄饮水安全
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县财政局:
你局报来《关于上报泽库县泽曲镇泽曲国家湿地公园内
人蓄饮水安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请示》(泽财字〔2023〕794号)收悉,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原则同意泽库县泽曲镇泽曲国家湿地公园内人蓄饮水安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重点内容明确如下:
一、项目名称
泽库县泽曲镇泽曲国家湿地公园内人蓄饮水安全提升项目。
二、项目建设单位
泽库县财政局。
三、项目建设工期
建设期7个月,即2023年9月-2024年3月。
四、项目建设地点
泽库县泽曲镇热旭日村。
五、建设性质
新建。
六、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新建机井145眼,平均井深50-60米,单井日出水量162.90㎥;购置扬水泵145台、柴油发电机145台。
七、资金筹措来源
项目总投资为395万元,其中,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资金316万元,占总投资80%,县级财政配套资金79万元,占总投资的20%,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5.15万元。
请你局认真负责,扎实做好项目前期,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做到时序同步,并加强项目监管,确保按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保证项目建设流程规范、质量安全,早日发挥效益。严禁发生项目资金占用、挪用、截留等违法违规行为。
此复。
泽库县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