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关于成立泽库县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 通知
泽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关于成立泽库县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
通知
县直各单位,县政府各办、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充分发挥评价对营商环境优化提升的督促推动作用,努力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拟成立泽库县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建议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尼玛才让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才 让 杰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刘 泉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李 云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吴 述 东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万玛才让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索 太 本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李 菁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杨 洛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李 岩 波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红 卓 玛 县法院副院长
端 知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马 永 禄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桑 杰 卡 县教育局局长
张 泽 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局长
扎 西 加 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局长
拥 军 县公安局政委
周 彪 县民政局副局长
田 国 军 县司法局局长
安 韶 军 县财政局局长
韩 明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才 吾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王 娟 县生态环境局局长
久美才让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华 多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角毛才让 县文体旅游广电局局长
陈 建 龙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才让扎西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马 尔 沙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贺 玉 玲 县统计局局长
周 毛 却 县医保局局长
周 毛 县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局长
虞 文 林 县税务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发展和改革局,由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马永禄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督促领导小组议定事项的推进落实,协调工作中存在的相关问题,及时提出推进工作的意见建议。
(二)主要职责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研究制定优化营商环境重大政策措施,协调解决营商环境建设的重大问题。
泽库县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