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库县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泽库县健康氟边销茶购置项目方案的批复
泽政复〔2024〕10号
时间:2024-02-22 |浏览:8385
泽库县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泽库县健康氟边销茶购置项目方案的批复
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你局报来《关于泽库县健康氟边销茶购置项目方案的请示》(泽宗字〔2024〕08号)收悉,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原则同意泽库县健康氟边销茶购置项目方案,现将重点内容明确如下:
一、项目情况
(一)项目名称:泽库县健康氟边销茶购置项目。
(二)项目实施单位:泽库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106万元,其中100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县级配套资金6万元。
二、相关要求
一是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批复内容组织实施,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建设标准。若确实需要变更的,须报县政府审批。
二是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要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和要求,专款专用,杜绝项目资金截留、挤占、挪用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并协同相关部门不定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确保项目实施质量和资金使用安全。
此复。
泽库县人民政府
2024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