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下达2024年乡村振兴县级项目管理费的通知
泽财预字〔2024〕25号
时间:2024-06-05 |浏览:9470
关于调整下达2024年乡村振兴县级项目
管理费的通知
县乡村振兴局及相关单位:
根据《泽库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2024年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管理费初步分配计划的批复》(泽政复〔2024〕49号)文件,现调整下达2024年乡村振兴县级项目管理费707.32万元。(县级项目管理费资金分配详见附表)
请列入2024年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9999 ,其他支出;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9999,其他支出。
请严格按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加强资金管理,切实发挥好资金使用效益。
泽库县财政局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