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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下达2024年乡村振兴县级项目管理费的通知

泽财预字〔2024〕25号
时间:2024-12-24 |浏览:7438

关于调整下达2024乡村振兴县级项目

管理费的通知

 

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根据《泽库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上报2024年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管理费分配的批复》(泽政复2024129号)文件,现调整下达2024乡村振兴县级项目管理费252.68万元县级项目管理费资金分配详见附表 

请列入2024年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9999 ,其他支出;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9999,其他支出。

请严格按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加强资金管理,切实发挥好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4年乡村振兴县级项目管理费分配表


泽库县财政局

2024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