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正式推荐的青海省爱国拥军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名单的公示
时间:2025-05-21 |浏览:252
关于对正式推荐的青海省爱国拥军模范单位
和模范个人名单的公示
根据《关于做好青海省双拥模范单位和双拥模范个人评选表彰正式推荐有关工作的函》(青退役军人函〔2025〕40号)要求,现将泽库县正式推荐的青海省爱国拥军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名单公示如下:
一、青海省爱国拥军模范单位(1个)
泽库县财政局
二、青海省爱国拥军模范个人(1名)
李 云 泽库县委副书记、副县长(援青干部)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5年5月16日至5月22日)。公示期间,如对推荐的单位和个人有不同意见,请于5月22日前来信来电向中共泽库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泽库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地址:青海省泽库县幸福路163号
邮政编码:811499
联系电话:0973-8753455
泽库县人民政府
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