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库县麦秀镇保障性水源及输配水管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起试行)有关规定,青海惠宁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已完成《泽库县麦秀镇保障性水源及输配水管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现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黄南州泽库县麦秀镇保障性水源及输配水管网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黄南州泽库县麦秀镇
建设内容:新建集水廊道1处,新建净水车间1座,新建200m3蓄水池2座,新建管理用房1座及输配水管网等相关附属配套设施等。
二、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符合泽库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项目施工期产生少量污染物,通过各项保护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造成的生态破坏均可通过相应的治理措施进行恢复;运营期项目在切实落实设计、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对策,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转和环境风险有效防范的情况下,各项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
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位于评价区域内的周边居民及相关人群。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项目施工期及实施后可能带来的环境问题,希望以何种方式减缓项目产生的环境影响,征求公众对项目在运营过程中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四、征求意见稿获取方式
链接: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_6NxS8xrb2jt7fG2mjnKXA
提取码:7srj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可询问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索取。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本公示用于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规模、选址及对地区发展和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看法、意见、建议等。公众提出的意见可采取电话、电子邮件等多种形式与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进行沟通和交流,并对项目建设和区域环境保护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七、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泽库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
联系人:拉龙
联系电话:13619736155
通讯地址: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泽库县泽曲镇民主路129号
八、承担环评工作的环评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青海惠宁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许工
E-mail:154538533@qq.com
联系电话:13639714624
联系地址:青海省黄南州同仁市德合隆北路县水利局3号楼3单元312室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泽库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
2025年10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