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库县人民政府关于卓玛才旦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时间:2016-01-19 |浏览:32258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办、局:
根据中共泽库县委《关于卓玛才旦、祁存盛二同志任职的通知》(泽委〔2016〕2号)和《关于马军同志免职的通知》(泽委〔2015〕71号)精神,经县人民政府党组研究,决定:
卓玛才旦同志任县不动产登记局局长;
祁存盛同志兼任县地震局局长。
免去:
马军同志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副局长兼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正科)职务。
泽库县人民政府
2016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