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泽库县城市管理局关于依法整治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15-09-20 |浏览:20184

为加大对我县自然和环境的保护力度,严厉整治和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全面落实生态保护第一要求,扎实推进我县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的总体部署和《泽库县县乡村三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泽政办[2015]48号)和《泽库县依法整治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工作方案》(泽政办[2015]49号)的精神,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保护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县委、县政府关于生态立县,建设生态文明美丽泽库工作要求,坚持依法规范、整堵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以提高环境质量、改善人居环境、保障群众健康为目标,明确责任主体,强化环境法治,建立长效机制,确保生态环境及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二、组织领导

成立泽库县城市管理局依法整治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为:

组 长:才   吾   

副组长:马尔沙   

成 员:坚参 俄多 郎生龙 久美扎西 加羊昂秀  昂秀 夏吾多杰 南太加 昂杰 增巴加布 久谢杰布 角巴才让 杨本尖措 增太加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马尔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主要职能:负责对县城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组织领导,研究制定整治措施,解决整治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对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检查,负责向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工作。

三、工作内容

按照“广泛宣传、依法严管、标本兼治”的原则,根据泽政办48、49号文的具体工作部署,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规范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不断提高县城清洁工作和环境卫生管理水平,提高群众整体素质,营造环保生活理念,提升县城整体形象。

(一)坚决杜绝街面“五乱”现象

联合环保、交警部门严厉打击对城区街道“五乱”现象即污水乱泼、垃圾乱倒、杂物乱堆、摊点乱设、牛羊乱窜等行为,及时组织清运县城主次干道的生活垃圾,杜绝乱扔乱倒垃圾和沿街住户乱泼污水现象;根据“疏堵结合、标本兼治”和“主道严禁、次道严控、街面规范”的原则,对县城的临时摊区进行统一规范,允许设置的摊点要靠墙、靠边、靠后,定位不越位,整洁不脏乱,不影响车辆和行人通行;对县城主次干道乱堆乱放的杂物进行清除和规范,对老百姓仍需要的物品督促规范,堆码整齐。对不需要或影响市容的陈旧经营行为督促其自行清除或组织清除;按照牲畜进场交易的要求,加大对牧民群众牲畜交易行为的劝导工作,积极引导牧民到制定场地进行交易,严禁在县城街道及电力通讯杆栓系马匹,切实规范县城秩序。

(二)加强对垃圾填埋场的规范填埋规程

垃圾填埋场在对垃圾填埋时,严格按分层覆土填埋的方式对垃圾进行处理,填埋过程中,遵循填埋操作规程,避免造成二次污染。同时加强对城区环境卫生的清扫力度,做到居民区和单位内部干净整洁、周边无环境污染。

(三)加强对沿街的“三包”监管力度

加强对街道商铺、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门前“三包”监管力度,要求沿街商铺和单位严格执行门前“三包”要求,严格落实“三包”范围内环境卫生清理制度,特别是要及时清扫门前积雪,确保门前环境卫生整洁干净。

(四)全面整治县城车辆乱停乱放的现象

为保持城区道路的畅通,保证行人及过往车辆的安全,配合交警等相关部门开展专项工作,做到对城区内车辆乱停乱放的现象进行巡查,严格管理,做到车辆停放的规范化,营造文明良好的交通环境,进一步着力解决县城道路的畅通工作。

(五)加强对人员的管理

为了让我县环境保护更到位,加强对现有环卫人员的管理,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分析,全面落实环保工作的要求,以学习、教育为基础,通过学习教育提高工作人员环境保护的意识,提高对道路的日清扫率和垃圾运输车辆的垃圾守纪律,确保垃圾清理及时,不形成存量垃圾。完善环境管理体制,树立紧迫感和责任感,从而做到发挥模范作用,养成社会良好风气。

(六)加强对砂石料开采运输和建筑单位的监管力度

严格监管各类工程项目监管单位,对全县砂石料质量进行把关,坚决制止偷采偷运等来源不明的砂石料进入我县建筑市场,从而从源头上制止滥采滥挖行为,并督促建筑施工单位做好施工后生态环境的恢复工作。

(七)加强治理公路沿线环境卫生的整治

结合高原美丽乡村建设对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的违章建筑和破旧废弃房屋、残墙断壁等进行集中整治,根据建筑物的使用情况进行维修、美化、拆除,做到公路沿线两侧可视范围内建筑物的整洁。为巩固成果,将在阿赛公路沿线修建10个垃圾收集屋。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把此次整治工作列入总体工作目标之中,对上级安排部署的分工工作进行长期整治,杜绝在综合整治工作中出现敷衍了事的现象。

(二)动员宣传,营造良好氛围。按照“政府组织、地方负责、部门协调、群众动手、科学管理、社会监督”的工作方针,定期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宣传教育活动,使县城全体居民和各单位都能做到保护环境卫生的宣传者、参与者。

(三)加强与各单位部门的协调力度。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涉及部门多,治理难度大,必须要加强与各部门的协调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