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泽库县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的通知
泽政办〔2015〕9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办、局:
《泽库县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经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泽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1月11日
泽库县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节 编制目的
为切实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规范扑救森林火灾的组织指挥程序,确保处置森林火灾时,准备充分、反应迅速、决策科学、措施有力,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林区和谐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节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青海省森林防火应急预案》《黄南州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第三节 适用范围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适用本预案。
(一)全县出现持续高火险天气,且森林火灾不断发生,有可能大范围蔓延;
(二)24小时内全县发生3起以上、单个乡(镇)发生2起以上且均未扑灭的森林火灾;
(三)森林火灾延烧时间较长且扑救困难,或已造成1人重伤以上且尚未扑灭的森林火灾;
(四)森林火灾危及重点林区或重点军事、电力、通信、厂房等设施,以及县域内其它各风景名胜区以及居民住区的;
(五)火场跨越周边县级行政界限,火势危险性较大的;
(六)火场面积较大,且有不断蔓延危险,需要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协调扑救的。
第四节 基本原则
(一)统一领导。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分级负责、分级响应的原则,落实各项责任制。
(二)部门配合。各级各部门应尽职尽责,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确保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三)以人为本。切实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最大限度降低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
(四)健全机制。建立健全处置突发森林火灾的有效机制,认真做好紧急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适时启动应急预案,确保各项预防、扑救、保障措施得到落实。
第五节
按照《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当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后,各村、乡镇及林场森林防火指挥部应按规定的时间和程序,逐级上报。县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报告后,经核实,按规定程序上报州森林防火办和州人民政府报告。
第二章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本预案启动后,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承担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处置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各成员单位必须快速响应,努力完成所承担的各项任务。
第一节 应急指挥机构职责
一、县森林防火指挥部
贯彻执行国家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针、政策,监督检查《森林防火条例》及本预案的实施;组织、协调、监督全县森林火灾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对全县森林火灾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救援物资等应急保障资源进行统一调度;领导指挥全县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统一协调武警、公安、消防以及民兵参加森林扑火救灾。
二、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贯彻落实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决定和批示;制订、修订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指导、督促各乡镇和相关部门执行;组织森林防火科学研究,推广先进技术,培训森林防火专业队伍;组织制定和实施全县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督促检查和维护管理森林防火设施设备;组织加强森林防火期的值班调度;汇总全县森林防火工作信息和森林火灾信息,并按要求及时上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县人民政府和州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第二节 县森林防火指挥部
一、人员组成
总指挥:华多加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总指挥:德 却 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局长
王亚鹏 县消防大队大队长
徐海荣 县人武部后勤科科长
成 员:刘国强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法制办主任
加 华 县公安局副局长
苏 忠 县财政局局长
周先加 县畜牧水利局局长
索永成 县交通局局长
多杰扎西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局长
彭 刚 县民政局局长
才 多 县教育科技局局长
高文魁 县水务局局长
万德才让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夏吾加 县卫生计生局局长
李忠武 县气象局局长
徐向海 县电信局局长
赵维鸿 县武警中队中队长
马 军 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副局长
扎西东主 县森林公安局局长
文昌才让 县官秀林场场长
才 华 县泽曲林场场长
办公室设在县森林公安局,扎西东主同志兼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值班电话:0973—8753119。
第三节 组织指挥体系
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根据重、特大森林火灾工作实际需要和《泽库县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扑救工作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具体组织协调。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综合调度、后勤保障、前线指挥、宣传报道和技术咨询等工作。具体任务如下:
一、综合调度
办公地点设在县森林防火办公室。直接为森林防火指挥部总指挥负责,全面掌握火情信息、火场天气和扑救情况,协调组织扑火力量、通讯联络、火场监测及部门间的协调等各项具体应急处置措施的落实工作;负责传达县政府及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对火灾扑救工作的指示和向上级报告火灾扑救工作情况。
二、后勤保障
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指定有关部门领导负责,从相关单位抽调工作人员。负责协调相关部门紧急筹措扑火资金,确保扑火人员、扑火机具、扑火设备及救援物资的快速调度运输,为扑火工作提供后勤保障。
三、前线指挥
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指定有关部门领导负责工作,从相关单位抽调工作人员。负责深入火场一线,进行规范化调度和指挥,检查监督上级领导关于扑救火灾指示精神的落实情况。及时向县政府和森林防火指挥部反馈火场信息,协调解决当地政府在扑救火灾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
四、宣传报道
由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具体负责,组织工作人员,开展防火法规、政策的宣传,及时、准确地按归口管理统一口径报道火情、灾情和防火工作情况。
五、技术咨询
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指定有关部门领导担任组长,从相关部门抽调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召集专家咨询组,对火场态势及火灾发展态势进行科学分析评估,为扑救工作提供技术咨询。
第四节 成员单位职责
一、工作程序
(一)按照本预案启动条件,需要启动预案,采取应急处置措施时,由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将火灾情况报请县森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批准后,即启动本预案。
(二)预案启动后,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制定各工作组人员安排和分工方案,经报请县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同意后迅速函告或电告各相关单位,各单位按照县防火指挥部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