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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贫困户慰问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02-22 |浏览:13369

县长、各副县长:

根据要求,县政府从每个乡镇进行了筛选,最终确定每个乡镇10户贫困户,为进一步做好贫困户的慰问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副县长要走好群众路线,把党的惠民政策送到贫困户家中,与群众面对面谈政策、话家常,让他们切实感受到党的关怀和温暖,务必于2月27日前完成贫困户的慰问工作。

二、慰问过程中,要结合正在开展的精准扶贫工作,开展一次调研活动,按照“八个一批”要求,深入了解贫困村的村情、生产发展、致贫原因等各方面情况,并形成调研报告。

 

附件:县级干部慰问贫困户名单

 

泽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