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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组督导公告

时间:2019-04-22 |浏览:13283

为认真贯彻中央扫黑除恶第二轮、第三轮督导动员培训会和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第六次(扩大)会议、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第五次(扩大)会议精神,进一步压实各级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和相关部门监管责任,纵深推进我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按照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四督导组将于2019年4月18日至5月7日,对泽库县开展督导工作。

督导期间,督导组将围绕政治站位,重点督导县委县政府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州委决策部署情况,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切实履行扫黑除恶重大政治责任情况;围绕依法严惩,重点督导扫黑、除恶、治乱的成效,特别是发动群众情况,严守法律政策界限,严格依法办案,确保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情况;围绕综合治理,各部门齐抓共管,相关监管部门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加强日常监管,形成强大合力、整治突出问题情况;围绕依法打击,重点督导专项斗争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情况,在侦查、起诉、审判、执行各阶段是否正确运用法律武器,特别是事实证据、法律适用上是否站得住脚。围绕深挖彻查,重点督导涉黑涉恶情报线索摸排核查情况,将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深挖黑恶势力背后“保护伞”情况;围绕组织建设,重点督导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严防黑恶势力侵蚀基层政权,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提供坚强组织保证情况;围绕组织领导,重点督导结合地区和单位实际,建立健全扫黑除恶专班工作机制,确保扫黑除恶工作顺畅运行情况,各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统筹力度,层层压实责任,推动解决经费保障、技术装备、专业队伍建设等重要问题;围绕宣传发动,重点督导对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作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决策的重要意义,以及专项斗争的基本原则和基本目标深入解读和宣传情况,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各级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重要会议、各级领导同志指示批示要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的综合性成果宣传情况,在人民群众中广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专项斗争的积极性、主动性的情况。围绕整改落实,重点督导县委县政府和有关部门省第三轮督导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督导组主要受理反映县委县政府和有关部门,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有关部门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问题来信来电来访,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按照督导受理范围,直接向督导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鼓励实名举报。对不属于督导受理范围的信访,将按规定交有关部门处理。

督导组在泽库县督导期间,具体接访地点、联系电话、举报电话如下:

督导时间:2019年4月18日至5月7日

接访地点:泽库县公安局三楼2号办公室

    举报电话:1890973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