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泽库县社会保险“三项指标”核查领导小组及职责分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办、局: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信息核实工作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函〔2018〕148号)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成立泽库县社会保险“三项指标”核查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及职责分工如下:
一、组织领导
组 长:谢 红 芹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 组 长:旦正才让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 员:
关却东智 县民政局局长
拿 列 县司法局局长
南吉才旺 泽曲镇人民政府镇长
措 杰 布 麦秀镇人民政府镇长
华 英 多禾茂乡人民政府乡长
罗藏旦巴 和日镇人民政府镇长
华 多 宁秀乡人民政府乡长
迪 确 吉 王家乡人民政府乡长
果 多 西卜沙乡人民政府乡长
桑 杰 加 恰科日社区主任
扎西东周 巴滩牧场副场长
加 华 县公安局副局长
马 玉 兰 县社会保险服务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旦正才让兼任办公室主任,马玉兰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事宜。
二、工作职责
1.各乡镇人民政府:各乡镇(场)高度重视对“三项指标”人员的宣传及核实力度,做好本乡镇“死亡冒领、重复领取、在押服刑人员领取养老金”的追缴工作。
2.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展“三项指标”违规问题核查,将核查人员信息及时提供给各乡镇,对各乡镇核查属实的人员及时做终止处理,按要求将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上报州政府。
3.县公安局:配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社会保险欺诈案件的查处,坚决打击和震慑欺诈违法犯罪行为,对人社部门移送的涉嫌社会保险欺诈案件及时审查是否立案。对于立案的,及时侦查查明事实,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追究刑事责任的移送人民检察院起诉并及时告知人社部门。
4.县民政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三项指标”核查工作,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5.县司法局:核查死亡人员,及时办理继承人司法公正。
泽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2月20日
信息标题: | 关于成立泽库县社会保险“三项指标”核查领导小组及职责分工的通知 | ||||
索 引 号: | 987654321/2019-00001 | 发布机构: | 泽库县政府办公室 | ||
发布日期: | 2019年9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