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泽库县省级公立医院对口支援青南地区医疗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办、局:
为加强省级公立医院对口支援青南地区医疗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泽库县省级公立医院对口支援青南地区医疗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调整如下:
一、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谢 红 芹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仁青才郎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成 员:余 祖 德 县机构编制管理办公室主任
席 红 栋 县财政局局长
旦正才让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张 斌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吴 艳 阳 青海省交通医院外科主治医师
马 文 义 县人民医院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由张斌同志负责具体工作。
二、责任分工
县卫计局每半年检查一次,督促做好相关工作,将支医任务纳入年度考核目标,每年进行一次考核。
县编办负责编制动态调整,通过编制调剂与新增编制方式,保障我县支医工作需求。
县财政负责相关经费的安排及落实。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按本地标准核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和青海津贴的差额部分。
支医团队协助县医院开展工作,主要包括帮助县医院建立技术现代化医院管理制度,指导县医院内部管理,健全管理制度,开展医疗服务、学科建设、公共卫生和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工作。
县人民医院认真向支援医院学习,着力打造专业技术队伍;在支医团队的协助下制定医院管理、医疗服务、学科建设、公共卫生和深化综合医改等具体措施和时间安排,并组织实施;妥善安排支医人员的工作与生活,及时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保障,确保支医团队和医务人员顺利开展工作。
泽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4日
信息标题: | 关于成立泽库县省级公立医院对口支援青南地区医疗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
索 引 号: | 987654321/2019-00001 | 发布机构: | 泽库县政府办公室 | ||
发布日期: | 2019年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