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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县供电公司关于泽库加快实施电能替代指导意见的通知

时间:2022-06-07 |浏览:33665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及省州驻县各单位:

县供电公司《关于泽库加快实施电能替代指导意见》,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泽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5日    

关于泽库加快实施电能替代指导意见

 

为深入推进“生态立县”发展战略,逐步改善我县的能源消费结构,逐步实施“以电代煤、以电代柴,以电代油”为主要内容的电能替代工程,大力推广电采暖、电加热、热水供应、电动汽车、电加工、家庭电气化等新型技术,提升全县电气化水平,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进电能替代的重要意义

电能替代是指在终端能源消费环节,使用电能替代散烧煤、煤油、薪柴的能源消费方式,如电采暖、电炊、电锅炉、农业电排灌、电动汽车、空气源热泵(光电互补)、太空能采暖、光电互补采暖、电蓄能调峰等。

电能具有清洁、安全、便捷等优势,实施电能替代对于推动新一轮能源革命,改善我县大气质量,保持三江源地区的生态环境,呵护高原的碧水蓝天,保障广大群众的身心健康,具有重要意义。稳步推进电能替代,有利于降低燃煤取暖造成的火灾、一氧化碳中毒等恶性事件,提升我县的电气化水平,提高农牧民的生活质量。

 二、总体要求

以新一轮城农网电网升级改造、中心村电网改造、高原美丽乡村建设、易地扶贫搬迁为契机,结合我县的精准扶贫工作,大力实施电能替代工程,引导全社会积极实施煤改电、柴改电和油改电,促进节能减排、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为建设生态黄南、生态泽库做出积极贡献,新建易地扶贫搬迁、高原美丽乡村,大力推广并普及电热炕,争取到2019年在农牧区电热炕普及率达到 30%。新建政务、商业、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基本普及新型电采暖技术,原有政务、商业、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逐步启动电能替代改造工程。

三、切实推动重点工作开展

(一)积极主动开展示范试点工作。开展好电能替代潜力摸底调查,摸清使用能源现状,找准工作突破点和切入点因地制宜制定各行业电能替代发展规划。选定适合的推广项目,积极开展新型能源技术应用推介活动,引导用户进行电能替代改造,要在典型地域、典型行业开展示范、试点项目建设,积极编制典型案例,通过召开现场会等方式进行总结推广。

(二)加快重点领域电能替代推广进度。统筹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高原美丽乡村建设的取暖、热水使用、厨事用能规划,积极研究用能成本的常态补偿机制和合理电价机制,确保普通农牧民家庭能用得上,用得起清洁能源;在全县农牧区大力推广电热炕技术,降低“火炕”“火炉”的煤、柴、牛粪等一次能源使用量及污染排放;开展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居民生活用电电气化推广工作,重点在集中供暖未到达的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医院、宾馆、酒店和居民家庭中推广应用分户电采暖和电炊具、电制氧等新型技术和设备;在高原特色产品生产、加工等领域开展电能替代;逐步开展电动汽车充电服务网络建设工作。

(三)积极推进燃煤锅炉电能替代。研究、引进煤锅炉电能替代新技术,争取优惠电价政策,加快推进全县煤锅炉更新换代进程。

(四)稳步开展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工作。积极 推动宾馆、商场、酒店、医院、学校等公共场所和居民小区采用电能替代新技术;积极开展新产品应用推介活动,在用户申请用电阶段推广新型供热技术,引导用户采用相关设备。

(五)逐步扩大电能替代范围,提升新型能源使用比例。逐 步淘汰现有煤、油、柴薪等传统用能方式。在新建住宅小区、企事业、生产、生活用能方面全面推广新型用能技术,逐步改善我县的能源消费结构。

  四、强化政策和服务保障

(一)强化政策扶持力度。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各项补偿 政策,建立健全生态补偿长效机制,加大对电能替代项目资金补 贴力度,降低客户的一次性投入成本和后期使用成本、对电能替 代项目及超额完成减排任务的单位和项目,在电价政策执行、信 贷等方面给予支持。

(二)强化电能供应保障和配套服务。供电部门对电能替代项目电力接入、并网给予倾斜和支持,开辟业扩报装“绿色通道”,并主动跟踪实施进度,提高服务效率。争取落实电采暖电价。出台配套电网改造支持,并进一步完善电网建设规划,加大电网建设改造投资,落实电力配套建设用地等基础条件,确保电力供应。
五、加强分工协作与考核督查

(一)明确责任分工。县经商信息化和住房城乡建设局同县发展和改革局统筹推进全县电能替代工作,国土资源和环保林业局按照职能做好相关工作。县供电公司要做好电能替代项目实施的技术指导,以及有关区域的电网建设配套、电能替代项目技术支持和供电服务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切实推动电能替代工作开展。

(二)大力开展电能替代宣传。在报纸、电台、电视等主流 媒体开展专题报道、记者采风等活动,充分发挥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作用,对电能替代典型案例、示范工程进行广泛宣传,普及电能替代常识,推广新技术,倡导绿色能源理念,引导能源消费习惯。

信息标题: 转发县供电公司关于泽库加快实施电能替代指导意见的通知
索 引 号: 987654321/2017-00015 发布机构: 泽库县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17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