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泽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泽库县推进高原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1-07-13 |浏览:40938

2017年泽库县推进高原美丽乡村建设工作

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及省政府《关于加快改善农牧区人居环境全面推进高原美丽乡村建设的指导意见》(青政〔2014〕16号)精神和《关于2017年全州推进高原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黄村建〔2017〕6号)精神,进一步加快改善我县农村人居环境,有效推进2017年高原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省委十二届十二次、十三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总体要求,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切实改善我县农牧区人居环境,推进高原美丽乡村建设,加快建设农牧民宜居宜业的美好家园。

二、工作任务

2017年全县计划实施“高原美丽乡村”建设共13个村, 1168户,其中省州安排建设4个村,分别是宁秀乡热旭日村,王家乡红旗村,恰科日社区果什则村,巴滩牧场尕叶合村;县上先行启动9个村,分别是麦秀镇多福顿社区、和日镇夏拉村、和日镇吉龙村、宁秀乡尕强村、宁秀乡宁秀村、多禾茂乡加仓村、恰科日社区措日更村、西卜沙乡团结村、泽同公路沿线村庄。

三、建设方式

   (一)乡级负责。各乡镇党委、政府组织召开党员和群众大会,引导牧民参与项目规划、建设、管理、监督和投工投劳投资,积极开展备工备料等前期准备工作;负责成立现场指挥部,由一名乡镇主管领导和包村干部长期驻村,检查指导各项工作;做好所有建设项目联系协调及服务工作,做好村民自筹及管理工作;做好村庄建设前、建设中、建设后整体、局部、民居、基础设施以及群众投工投劳等影像资料的采集工作,将活动中各类相关文件、简报、农户一户一档、影像资料等及时整理归档,确保每个环节有据可查;健全完善村规民约,建立示范村管护长效机制,落实管护责任。

(二)结对共建。继续按照“党政军企共建示范村”的建设模式,动员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结对参与高原美丽乡村建设。县直各单位根据共建的分工安排,发挥自身优势,积极争取项目,落实资金,加强与各乡镇的沟通协调,做好项目的衔接和落实工作;省、州各共建单位要与各村签订共建协议书,指派专人负责,蹲点指导高原美丽乡村建设,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加大投资力度,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做好村级文化广场建设;三联三单位协助配合村两委分析解决存在的问题,做好项目建设有关协调工作。

(三)专项支持。各相关部门按照资金性质不变、管理渠道不变、使用范围不变的原则,专项支持高原美丽乡村建设。

(四)资金补助。省级补助按130万元/村补助;州级补助按 20万元/村补助;县级配套按75万元/村补助。

 四、工作要求

(一)科学编制村庄规划。由县经商信息化和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按照规划先行的原则,完成规划编制任务,明确村庄建设、环境整治重点和时序;各村合理确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村庄布局、景观改造、产业发展等科学安排,要按照本地区“十三五”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开展村庄环境卫生整治,优先解决住房、水、电、路、网等村庄基本生活条件,为下一步提升打造高原美丽乡村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突出“一村一风格、一村一特色”。

(二)全面开展农牧区垃圾污水治理。高原美丽乡村建设按照农牧区垃圾专项治理五年行动工作方案要求,扎实开展农村垃圾、污水专项治理,积极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和整治工作、将其列入高原美丽乡村建设重点,同部署,同落实。要根据泽库实际,做好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工作,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力争做到全覆盖。建立村庄保洁制度,推进垃圾就地分类减量和资源回收利用。积极探索建立有效的农村垃圾污水治理机制,通过合理布局设施设备、科学选择治理模式和处理技术,建立运营管护的长效机制,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三)进一步加强农村住房安全质量管理。各乡镇要将保证农牧区住房安全作为高原美丽乡村建设的首要任务,做好危房改造任务安排和质量安全管理,要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试行)》和省州农牧区危房改造相关要求,全面实行“五个基本”,即基本的质量标准、基本的结构安全、基本的建筑工匠管理、基本的质量检查、基本的管理能力,加强乡镇建设人员管理配置,加强技术指导与质量管理,充分发挥村“两委”及村民监督作用,确保住房工程质量安全。

(四)完善推进机制,加大项目资金投入。县直各部门要在制定政策、编制规划、资金分配、项目安排上向建设村倾斜,县政府要继续加大资金投入和项目整合力度,使更多涉农项目投入到建设村中,确保高原美丽乡村建设取得成效。各结对共建单位要继续加大帮建力度,签订结对共建协议书,明确结对共建任务,确保结对共建工作取得实效,对共建工作效果不明显的单位将予以通报。各实施乡镇高原美丽乡村建设年度任务绩效考核情况,将作为“以奖代补”资金分配和下一年度高原美丽乡村名额竞争性评审的主要依据。

(五)开展村庄环境卫生整治。开展村容村貌整治。统一改造牧户院墙、大门;安装路灯,实施村庄绿化亮化净化美化;实施村庄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完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修建垃圾集中收集点、填埋点、及时清理垃圾,处理污水。做到“四改”:改水、改厕、改门、改墙;搞好“四清”:清畜圈、清淤泥、清柴草、清路障;治理“六乱”:垃圾乱倒、粪土乱堆、柴草乱垛、污水乱泼、棚圈乱搭、乱贴乱画;成立保洁队伍,综合治理村庄环境,使环境卫生长期保持干净、整洁。

(六)实施村庄建设工程。推进住房建设。农牧民危旧房改造项目,要优先满足高原美丽乡村建设的村庄。要引导牧民建设具有特色的绿色农房,提升农房建筑节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