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库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情况报告
自河长制工作开展以来,我县切实按照省、州关于推进“河长制”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积极开展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全面推行“河长制”是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是深入实施“有机富县,生态强县”战略要求,实现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
一、总体情况
泽库县属黄河流域,境内纳入河长制名录的河湖有57条(包括县城第一、二水源、湿地公园和措日干湖),根据省州河长制相关文件要求将境内57条河湖进行管护主体划分落实,其中隆务河、泽曲河、扎毛河、巴曲4个为四级河长,夏德日、次哈吾曲、肮仓曲、曲纳阔河、尕群曲等19个为三级河长。
二、工作方案出台情况
2017年3月始,县委、县政府根据省、州要求,成立了泽库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分管副县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泽库县全面推行河长制相关工作。一是纳入《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成国丛书》[第二册]的全县河流按乡域进行划分,共划分57条河湖,其中州级主要河流4条,县级主要河流19条及县城一二水源、县城湿地公园、措日干湖;二是根据我县实际,结合州委相关文件制定印发《关于成立泽库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泽委〔2017〕45号)、《泽库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泽办字〔2017〕42号);三是县河长制办公室安排专人指导各乡镇成立了河长制领导小组,并根据《泽库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结合本乡(镇)实际,制定乡(镇)级河长制工作方案、六项制度、清河行动方案,并上报至县河长制办公室审批。截止目前,全县三镇六乡一场河长工作方案、六项制度、清河行动方案均已下发。
二、保护目标及河流保护开展情况
(一)河长设立情况
按照“建立管理机构、明确工作目标、落实管理责任、严格管理考核”的要求,全面建立了区域与流域相结合的以县、乡、村三级“河长”为主要内容的“河长制”组织体系,并对全县范围的重要河流(其中州级4条和县级19条河流)及措日干湖、第一、二水源、县城湿地公园全部落实了具体责任人,由县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分别担任县级“总河长”、“副总河长”,县委、县政府分管同志担任县级19条河流“河长”,各河流所经乡(镇)政府一把手担任乡(镇)级河长,所经流域村委会主任担任本村河道综合管理员,全县64个行政村均已实现河道综合管理员全到位,从而实现了县、乡、村三级管护体系全覆盖。
(二)河长工作开展情况
1、摸清河湖分布。县委县政府派出9个工作组,深入全县9个乡镇,64个行政村,对全县所有大小河流、湖泊进行摸底普查,共统计出大小河流6条,湖泊1个,经核实,主要河流有53条,纳入河长管理。其中州级主要河流4条、县级主要河流19条,与青海省水利水电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和青海中水数易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一河(湖)一策方案编制协议并已编制完成。各乡镇(场)正在编制。
2、确定河湖名录。根据河流发源地的属地、地域特征,在尊重群众意愿,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给57个河流湖泊命名,并报县委县政府研究通过,予以公示后,明确了名录,并报州级部门备案。
3、成立组织机构。成立了泽库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建设组织体系,县、乡两级分别设立总河长、副总河长、河长。全县共有总河长10名,副总河长10名,河长45名。河流所经流域村委会主任担任本村河道综合管理员,实现了县、乡、村三级管护体系全覆盖,县河长办落实河长制工作经费35万元。
4、加大宣传力度。开设河长制微信公众号,建立河长微信、QQ群,及时交流河流动态信息。利用“中国水周·世界水日”、“夏日文化广场”等活动,采取发放藏汉双语版宣传册、面对面讲解、微信及手机短信发布信息等方式,不断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全民参与监督、管水、治水的浓厚氛围。
5、强化安排部署。及时召开河长制领导小组会议和县级总河长第一次会议,县总河长给乡镇总河长授旗,县副总河长与各乡镇总河长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工作任务,压实了工作责任。
6、制定方案制度。制定印发《泽库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泽库县“清河”行动方案》,编制完成泽库县河长制会议制度等六项制度,尤其是我县结合实际,制定了泽库县巡河制度。
7、开展清河行动。将每年5月、10月定为“泽库县清河月”。集中开展清河行动,清理涉河建筑,河道旁厕所,河道垃圾,修补河道。
8、建立巡查机制。县乡级总河长、副总河长每月巡查至少1次,河长每月巡查2次,河道综合管理员每周巡查1次,确保河道湖泊垃圾及时发现清理,破坏和污染河道行为及时制止。截止目前县级河长每人巡河5次,乡镇级总河长、副总河长每人巡河5次,村级河道综合管理员每人巡河6次,并编写7期巡河简报。
9、加大督查力度。成立专项检查组,多次对全县河道采砂情况进行清理整顿,关闭麦秀镇、王家乡两个非法采砂场。严厉打击各类违规河道采砂行为,处罚违规运砂车辆5辆(次)。积极开展联合执法,全县无证开采、乱采滥挖、破坏浪费砂石资源和在开采中毁坏河道圩堤、影响河道行洪等违法行为得到全面遏止。县级总河长、副总河长,各级河长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巡查,截至2018年初,开展巡查65次,河道巡查全覆盖。
10、建立河道档案。对57条河流,按流域建立 “一河一策、一河一档”,河道管护因河施策,明确了河道发源地、流经区域、流量、水质和河大小。设立工作台帐,做好巡查记录,做到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处理、及时备案,截止目前,县级已29块公示牌
三、工作成效
(一)工作方案已到位
(二)河长体系和责任已落实到位
(三)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
(四)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到位
(五)基础性工作已开展
(六)河湖管理保护方面
我县在在河湖管理保护工作中,各级河湖长们比拼智慧,开展了河湖水源地保护区综合治理、入河排污口清查、水生态环境整治和非法采砂专项治理、对存在问题的河流和沿线总河长下发督办通知并进行专项整治。使我县水环境问题的有效解决,带来了全域水生态环境质量的逐步提升,水环境全面改善。目前我县无河道采砂行为。
(七)水体水质根本好转。
一般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控制目标。2017年经青海省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院对我县辖区的夏德日饮用水源地、县城移民新区末梢水2个监测断面的检测结果,水质达标率为100%,完成年度控制目标。
(八)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全面消除垃圾河;河道管理范围内“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现象得到彻底根治。
四、工作亮点
(一)清河行动,全民参与。泽库县地处三江源自然保护核心区,为推进我县生态文明建设,保护“三江源”核心区水质,逐步实现泽库县河畅、水清、岸绿、景美,我县结合河长制工作,及时制定、下发了泽库县“清河”专项行动方案,在全县范围内推进泽库县“清河”专项行动,并将每年5月、10月定为“泽库县清河月”。截止2018年3月,全县各乡镇共组织干部群众进行河道清理35余次,并编写信息及简报17期。
(二)科技助力河长工作。我县为促进河长主动治水,利用科技管理手段,建立全县河长工作微信群、QQ群、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增强信息共享合力。
(三)开展河道建档。部分乡镇已建立本辖区河流“一河一策、一河一档”档案,完善了工作台帐和巡查记录,做到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处理、及时备案。
(四)全面推行牧民河长。多禾茂乡推行“牧民河长”管理方法。该乡将河流管护责任细化至每一户,使得每一户牧民成为河长并与每户户主签订了管护责任书,明确了河流水面、水质及水域岸线管护责任,在明确管护职责、实现河长制全覆盖、接受社会监督等方面作出了示范。并在全县范围内推广实行。
五、遇到的困难
(一)我县河长制办公室人员均由泽库县县城自来水管理所干部兼任,人员严重缺乏,且无专项资金,致使工作开展受限。
(二)因经费不足各乡镇河长制公示牌制作仍滞后。
(三)联动机制执行力度仍需加大。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未完全形成,存在上热下冷现象,部分基层成员单位对推行河长制工作认识不到位,未完全履职。
(四)基础设施投入不足,沿河居民生活垃圾堆放目前虽得以遏制,但无设备进行无害化处理,生活污水也没有设施进行集中处理,尚未达标排放。沿河支流居民生活垃圾堆放不规范,没有定期收集处理,汛期直接冲入主河道,直接成为了水体污染源。
(五)人员力量薄弱且乡镇河长办人员身兼几职现象普遍存在,有的工作人员为了应付县级检查或上报的数据报表,自行编造数据上报完成任务了之。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全面推行河道建档。在全县范围内全面推行河流“一河一策、一河一档”工作。乡镇、村两级各自按照职责要求开展河道巡查,并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工作。
(二)强化宣传、全民参与。县、乡镇(场)、村再宣传、再发动、加强对牧民群众爱河护河教育,确保全民参与。
(三)建立协同联动的执法机制。对涉河重要事件联合开展综合执法或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涉河涉水违法犯罪行为,加强河流日常动态监管,开展专项执法行动。
(四)建立考核奖惩制度。以水质水量监测、水域岸线管理、河湖生态环境保护等为主要考核指标,健全河湖管理与“河长制”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对因失职、渎职导致河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的行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牢固树立全局“整治”观念,加强全流域调度,强化目标考核,推动措施落地生根,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生态环境,为加快国家生态文明建设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