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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泽库县纪检监察工作计划

时间:2015-09-20 |浏览:19701

2015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也是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推进反腐倡廉、促进体制机制创新的关键之年,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义重大。为抓好监督问责执纪力度,不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现将泽库县纪委监察局年度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四次会议精神,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和部署,进一步全面落实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各项要求,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真抓实干,深入推进党风廉政责任制建设,健全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二、重点工作

(一)开展十项重点工作,推进反腐倡廉工作

为根据州纪委确定的重点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确定今年的十项重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州纪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和县纪委十三届三次全体精神。围绕重点工作,加强团结协作,创新方式方法,全力抓好工作落实,努力使今年的反腐倡廉工作取得新成效。

(二)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严明责任、严格监督、严肃纪律,确保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有效落实,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严格执行党章和党内法规,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坚决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三)推进作风效能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落实基层调研、定期接访下访等制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21条措、州委17条措施和县委16项规定,严格落实《廉政准则》各项规定,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思想教育、完善制度、集中整顿、严肃纪律为抓手,督促党员干部加强理论学习,注重实践锻炼,增强党性修养。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大力弘扬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良好作风,推动机关行政效能建设,以实际行动正文风、改会风、转作风、树新风。继续加大作风整顿力度,深入治理庸懒散拖浮现象,巩固和扩大治庸问责工作成果,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作风状况评价机制。坚决查处“不在状态”的党员干部,及时纠正少数党员干部脱离群众、作风霸道、特权观念严重等不良倾向,严肃查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和慢作为。

(四)强化纪委监督职能,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合力。督促各级党组织年初制定并层层签订切合实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认真落实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年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年终强化责任考核。要打破条块分割,加强对州驻县单位的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力的,抓住典型严肃处理,以警示党员干部。

(五)强化案件查办,保持严惩腐败势头。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全力维护党的肌体健康和队伍纯洁。不断拓宽和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加快推进办案场所规范化建设,严肃查办违纪违规案件。积极推进查办反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改革措施,整合办案力量,建立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查办人才库,制定泽库县办案人才调用管理办法,加强群众信访举报受理工作,规范限速处理程序,正确使用核查、诫勉谈话、信访了解、函询监督方式,抓早抓小,稳妥办理案件线索,采取纪律处分、组织处理、行政问责等多种手段严肃追究违纪人员责任,在及时查处重点案件的同时,主动查处群众关注的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查处违反“五个不直接管”制度、领导干部违规驾驶公车的行为,查处党员干部参与赌博、上班时间打牌玩游戏等行为。

(六)强化宣传教育,狠抓廉政文化建设。努力创新宣传教育形式,认真开展维护党纪、保持党的纯洁性教育。继续加强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深入开展职务犯罪专项警示教育。着力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深入挖掘廉政文化和民俗文化资源,努力形成特点鲜明、务实管用、具有牧区特色的廉政文化教育模式,推动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风尚。

(七)强化源头治理,推动惩防体系建设。按照“一岗双责”原则,贯彻落实《青海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计划》实施办法的实施意见》,分解年度任务,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各地区,各单位(部门)对现有反腐倡廉制度按照《青海省惩防体系建设2013-2017年实施办法》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及时做好制度的立、改、废和顶层设计工作,将权利关进制度笼子里。

(八)加大对相关职能部门落实中央支持藏区建设政策措施和县委、县政府惠民实事工程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按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加大对相关职能部门落实中央支持藏区建设政策措施和开展保障性住房、草原水利、牧区公路,教育卫生、扶贫开发等涉及民生领域的项目建设和资金落实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国家各项惠民政策和建设工程质量及资金的安全。

(九)深化党风廉政教育,提高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教育、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把党纪国法、廉政法规和从政道德教育纳入党委中心组的学习内容,列入各级党校和干部培训的教育计划,采取举办培训班、上廉政党课、开展知识测试、进行专题辅导、开辟宣传专栏和微博微信等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进行系统学习。同时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要协调有关部门,在已建成的廉政文化大院、廉政文化广场中采取播放优秀影视片,举办书画作品展、开展文艺节目演出等多种宣传方式,探索发挥廉政文化大院和廉政文化广场作用的长效机制。

(十)廉政风险防控。认真贯彻省、州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精神,加大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工作的力度,推动我县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深入发展。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通过“四个一”举措,提升防控工作实效。即组织一次“回头看”,认真查找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开展以来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逐层逐个进行整改落实、查漏补缺;制定一份新方案,明确阶段性工作目标、工作时限和责任分工,启动新的工作循环;召开一次专题会,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动员部署,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加大人力、物力、财力的支持;举办一场培训会,定期组织对负责廉政风险防控的工作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确保工作顺利推进。二是查找廉政风险防控点。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结合单位岗位变化和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进一步深入查找思想道德、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三是管住重点环节。强化对重大决策、重大投资项目、重大工程的监督,对项目立项、审批、招标、预算、决算、资金管理使用、变更、验收等环节进行全程跟踪监督。每个单位必须确定1-2个重点防控主题及相应的防控措施,于2015年5月底前报送到县监察局进行汇总备案。

(十一)加强对村级“三资”清查工作的监督,健全和落实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深入推进村务公开。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加大对村级“三资”清查工作,健全和落实村级财务管理制度,促进财务管理规范化,以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形式为重点,认真落实村务公开,保障村民对村级事务的知情权、决策权、管理权,继续开张开展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尤其是要加强对村主要负责人长期任职、集体经济总量好大、群众反映问题多和村主要负责人的离任审计,并积极探索建立村民监管委员等有效的监督机制,强化对村财务收支的监督。

(十二)注重社会评价,提升群众满意度。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加快推动党风廉政长效机制建设,认真分析梳理本地区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查找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建立问题台账,逐一整改解决。同时,强化结果运用。

(十三)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反腐倡廉能力。切实把加强自身建设作为基础工程来抓,通过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大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力度,牢固树立执纪者更要带头遵守纪律、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意识,以过硬的思想、能力、组织和作风,履职尽责,执好纪、把好关、问好责,赢得组织和群众信任。按照“转变作风、解民忧,严格履职、正纲纪,查办案件、惩腐败,振奋精神、塑形象”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纪检监察工作制度,更加突出主业、明确主责、重点做好任务分解、监督检查、执纪办案、考核问责、典型曝光等工作。制定规范全县执纪监督工作的意见,真正把监督的切入点从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业务检查转变到对各乡镇各部门履行职责的监督上来,不断提高执纪监督的实际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