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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尽快完成县城周边区域环境卫生清扫任务的通知

时间:2015-12-24 |浏览:30007

4月28日县政府组织督查组对县城片区环境卫生清扫工作进行督查,其未清扫片区为:一是泽雄路社区卫生片区。第一块人大办,负责区域为肉市场东门至社保局延伸至农机厂大院;第二块政协办,负责区域为社保局至养路段延伸直河道旁公测;第四块老干部局,负责区域为唐米扎琼丁字路口对面至恰科日卫生院往西延伸100米处;第七块二民中,负责区域为高原红大酒店对面河道至第二民中十字路口延伸至宁秀乡居点;第八块接待办,负责区域为伊兰面食馆至初级中学—文化馆—老奶粉厂—党校;第十块经管站负责区域为新市场斜右面至东面三叉路口延伸至河南路三叉口(小人工湖);第十二快纪委负责区域为西宁电子秤广告—活畜市场—冷冻厂院内。二是幸福路片区卫生。第五块武警中队负责片区为烈士陵园至老藏医院周边;第六块泽曲镇完小负责片区为泽曲完小至拉各定居点;第八块粮站、交警大队负责片区为老家属院周围;第九块残联电信局负责片区为电信局至城市管理局及延伸段;第十块新华书店至延伸段;第十一块发改局负责片区为新华书店至地税局。三是本溪路社区卫生。第三块由教育局、农机站组成,负责区域为老党校至垃圾场,包括老党校、泽曲镇东格日定居点、垃圾场,具体有教育局负责;第五块由泽曲镇政府、联通公司组成,负责区域为人武部至党校路,包括水利对家属院、医院后方部门廉租房,具体由泽曲镇政府负责;第七块由兽医站、供电公司组成,负责区域为救灾物资库至夏德日变电站,包括和日定居点、夏德日变电站,具体由兽医站负责。四是迎宾路社区卫生。第十一块建设局负责区域为三叉路口至黑牦牛繁育基地;第十二块审计局负责区域为羊麻日定居点至龙门小区延伸段;第十三块交通系统负责区域为三叉路口至羊麻日定居点。五是民主路社区卫生。第三组妇联、工会负责片区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下岗职工廉租房—高原红宾馆及周边河道;第七组医保局、社保局负责片区为自来水公司周边延伸至泽曲河大桥;第十一组财政局措夫顿定居点;第十二组藏医院、恰科日卫生院敬老院新楼周边及延伸段。为确保完成县城各片区环境卫生清扫任务,清扫任务不流于形式,进一步督促落实此项工作,现督办如下:

一、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组织人员对各自未清扫片区的环境卫生进行认真的清扫。

二、各部门负责按照县城环境片区卫生划分要求,按照工作职责,积极完成清扫工作任务,不得推诿。

三、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清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承担清扫工作的领导责任。

四、各部门务必于4月30日(星期四)上午,将县城片区环境清扫情况上报到县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