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政督办〔2018〕0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办、局:
为贯彻落实州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期间,政协委员为全州各项事业发展提出的建议,现将意见建议承办任务做如下分解,请各乡镇,各部门高度重视,按照意见建议落实办理的有关规定,积极将各条意见建议落实到具体工作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议内容
(一)关于城镇规划编制建设方面
1.城镇建设方面,根据城镇规划,按照“功能齐全、设施完善、适居宜居”的要求,加强城镇道路、给排水、环卫设施、污水垃圾处理、电网、通讯及广场、园林绿地、商品交易市场、停车场、防灾避险场所、公厕等设施建设,积极争取实施地下管廊建设试点工程。
牵头单位:县经商信息化和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国土资源和环保林业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供电公司、电信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
2.加强城镇首府意识教育,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城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从治理脏、乱、差入手,提升城镇文明程度,提高城镇规范化水平,改善人居环境,创造环境优美、秩序优良的城镇生活环境,积极培养大众自律、自觉行为,增强大众的文明卫生意识、环保意识、公德意识和主人翁意识,树立好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社会风尚。
牵头单位:县经商信息化和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卫计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爱卫会、县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二)关于推动民族教育发展方面
1.教育普及度方面。与义务教育相比,学前教育、职业教育、社区教育和继续教育发展水平不高。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2.在教育统筹度方面。与义务教育相比,学前教育、职业教育、社区教育和继续教育发展水平不高。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3.教育质量方面。我县民族教育质量的绝对优势还不明显,教育质量增长方式还不尽科学。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4.教育保障方面。存在教师借调现象,教师队伍的数量、结构、素质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优化。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县人社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关于食品药品监测能力方面。
争取落实县级食品药品监管能力建设项目,力争新建县级食品药品检验所。做好现有检验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提升食品药品检验人员专业和水平。
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编办、县人社局
二、相关要求
以上意见建议集中反映了广大农牧民群众和政协委员的期盼和要求,并得到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作出了主要批示,提出了明确要求,落实好这些意见建议既是回应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的关注和祈求,践行“问政于民、问需于民”的具体工作,同时,对我州进一步加快发展、维护稳定、促进和谐具有重要意义。请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对照任务分工,积极抓好落实,并将所负责的工作进展情况或工作打算按照“710”工作制度要求,与2月23日下午17时书面专报县政府办公室。
泽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