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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通报第3期

时间:2022-07-05 |浏览:46058

各乡镇,县政府各办局:

    根据国家发改委稽查组关于对青海藏区“十二五”中央预算内投资和项目实施情况专项稽查的情况反映,泽库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擅自扩大办公业务用房面积。

    这次稽查,反映出目前个别部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工作责任性不强,对法律法规及政策、程序不熟悉,对擅自改变项目建设内容相关后果和责任认识不到位。

    鉴于泽库县人民法院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及时整改,根据国家发改委稽查组关于对青海藏区“十二五”中央预算内投资和项目实施情况专项稽查的情况反映要求和黄南州中级人民法院意见,并征得县委同意,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对泽库县人民法院原副院长杨文豪、现办公室负责人马文斌,在全县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

    希望各乡镇各部门引以为戒,牢固树立依法依规实施项目观念,提高业务水平,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确保在项目实施中,程序规范,质量达标。

抄报:黄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抄送:黄南州中级人民法院。

泽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