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县组织开展2019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泽财监字〔2019〕347号
关于在全县组织开展2019年度会计监督
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各预算单位:
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法定的会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保障财税政策执行、提升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作用,根据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青财监字【2019】363号)和州财政局《关于在全州组织开展2019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黄财【2019】183号)的会计监督检查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此次会计监督检查的主要范围是:行政事业单位、代理记账机构。
县级财政检查范围:一是按照不低于30%的规模,开展会计信息质量自查工作,随机抽取30个预算单位,开展会计信息质量自查工作,在此基础上,抽取10个单位开展重点检查(1家代理记账机构开展会计监督检查工作,9家预算单位开展会计监督检查)。(检查名单详见附表)
二、检查时间
检查时间:此次会计监督检查自本通知下发之日开始,至8月底前结束,9月份为检查情况处理及总结阶段。
三、检查内容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办法 ,自查以下问题:
1.行政事业单位。重点检查基层行政事业单位的账表一致性,财务收支核算、会计管理及信息质量,以及内部控制管理等。必要时可以追溯到以前年度。
2.代理记账机构。重点关注代理记账机构的依法执业和业务质量等情况。
3.地方国有或民营企业。重点检查企业执行会计制度、财务核算、有关国家补助资金使用和会计信息真实性等情况。
四、工作要求
各预算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积极组织力量,将会计监督与财务管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等紧密结合起来,提高综合成效。被抽查的各级预算单位要加大部门内部自查力度,主管部门不仅要查部门本级而且还要组织力量认真检查下属各单位,于4月12日前向财政部门提交自查报告及自查检查情况表(主管领导签字审核盖章),自查报告主要反映单位基本情况、本通知要求的检查事项完成情况、自查出的具体问题、金额及部门对下属单位的处理,整改等情况。
附件:1.预算单位自查检查情况上报表
2.泽库县2019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自查单位名单
3.泽库县2019年度会计信息质量重点抽查单位名单
泽库县减税降费检查小组(代)
2019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