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泽库县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泽库县级财政资金生态畜牧业“拉格日”模式推广经费使用方案的批复

泽政复〔2020〕67号
时间:2020-08-10 |浏览:44001

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上报2020年泽库县级财政资金生态畜牧业“拉格日”模式推广经费使用方案的请示》(泽农水科〔2020〕160号)已收悉。经县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2020年泽库县级财政资金生态畜牧业“拉格日”模式推广经费使用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重点内容明确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0年泽库县级财政资金生态畜牧业“拉格日”模式推广经费项目

(二)项目主管单位:泽库县人民政府

(三)项目监管单位:泽库县财政局

(四)项目实施单位:泽库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

 (五)项目建设主体:泽库县农经站、泽库县畜牧兽医站、泽库县农牧水利综合执法大队、泽库县生态有机畜牧业综合服务中心、泽库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项目办。

(六)项目建设内容与规模:1.生态畜牧业“拉格日”宣传推广工作。为全面推广普及“拉格日”模式,迎接外县观摩团,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微信、报刊杂志等媒介,开辟草地生态畜牧业建设直通节目。2.生态畜牧业专业合作社资源整合工作。为全面巩固提升草地生态畜牧业试验区成果,结合各单位工作职能,全面完成试点社天然草场具体载畜量标准,整合草场的等级划分、规划以及提出科学利用的意见。完成试点社生态畜牧业专业合作社整合草场、牲畜的移交接、登记等工作,整合合作社牲畜按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生产要求和标准进行鉴定、分类、分级科学养殖、建立牧户养殖生产记录、签订有机养殖责任书等工作及购置办公耗材及设备等。

(七)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2020年泽库县级财政资金生态畜牧业“拉格日”宣传推广工作经费总资金100万元,其中生态畜牧业“拉格日”宣传推广工作经费44万元,占总资金44%;生态畜牧业专业合作社资源整合工作经费56万元,占总资金56%。

(八)项目建设期限:1年,即2020年6月-2021年6月。

二、请你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实施。一是严格按照《实施方案》批复内容认真组织实施,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建设内容、规模和标准。若确实需要变更的,须报县人民政府审批。二是项目建设要做到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专人管理,严禁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现象的发生,确保项目发挥最大社会效益。

此复。

 

 

 

泽库县人民政府

                              2020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