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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泽库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泽曲镇、和日镇等8个乡镇光伏扶贫项目收益资金使用方案的批复》的公示

时间:2020-11-18 |浏览:23913

全县广大群众、社会各界人士:

关于泽曲、和日、麦秀、宁秀镇,多禾茂、西卜沙、王家乡、恰科日乡等8个乡镇上报的《光伏扶贫项目收益资金使用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公示,凡对《批复》有异议的,请在公示后7个工作日向泽库县扶贫开发局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 0973-8752212 

附件:泽库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泽曲镇、和日镇等8个乡镇光伏扶贫项目收益资金使用方案的批复

 

 

泽库县扶贫开发局

2020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