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库县人民政府关于拥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泽政〔2020〕19号
时间:2022-08-31 |浏览:32359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办、局:
根据县委《关于拥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泽委〔2020〕70号)精神,经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拥军同志任泽库县公安局政委;
蔡云同志任泽库县公安局副局长;
卡毛吉同志任泽库县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县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局长、三级主任科员。
免去:
加华同志泽库县公安局政委职务;
斗拉同志泽库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泽库县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