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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体系 压实责任 奋力开创河湖治理新局面

时间:2021-08-26 |浏览:12239

自河湖长制工作开展以来,泽库县认真贯彻省、州关于推进河湖长制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深入开展“清河行动”“清四乱”等专项治理,实现河湖长实地巡河湖工作常态化,有力推动全县水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提升。

(一)压实河湖长制责任。按照省、州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要求,全面建立了区域与流域相结合,以县、乡、村三级河湖长为主要内容的河湖长制责任体系,覆盖全县57条大小河流。先后4次召开河湖长制工作全体会议,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制定出台《泽库县全面推行河湖长制考核制度》,将湖长制工作与河长制工作衔接纳入考核内容。将河湖流经草场的牧户设为具体管理责任人,建立了“一段河一份责任”制度,形成了以河定地、定人、定责的治理模式。建立全县河湖长工作微信群,全县各级河湖长统一使用“河湖长通”app打卡巡河,对巡河湖情况进行动态化、常态化管理。

(二)强化河湖水域防控。制定印发《在新型冠状病毒引起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进行“清河湖行动”紧急通知》,及时抽调力量深入一线巡回执法,督导开展水源地保护工作,严防水质受病毒垃圾污染。去年以来,先后对全县19条重点河湖进行水质监测,达标率为100%,彻底消除河湖管理领域不利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风险隐患。按照全县国土空间规划,制定《泽库县河湖岸线规划》,进一步明晰了河湖空间管护范围,规范了涉河湖建设项目,基本实现了河道内无垃圾倾倒、无污水直排、无违章建筑、无违法采砂、无妨碍行洪、无损毁堤坝等“六无”目标。建立“一河一策、一河一档”,对不同河流采取不同治理措施,河道管护因河施策,逐一明确河道发源地、流经区域、流量、水质和河大小,建立工作台帐,做到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处理、及时备案。

加大河湖保护宣传。将每年5月、10月定为泽库县“清河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清河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全县各乡镇共清理河道760余次。全面推行“牧民河长”管理制,将河流管护责任细化至每一户,使每一户牧民成为河长,并与每户户主签订了管护责任书,明确了河流水面、水质及水域岸线管护责任,在明确管护职责、实现河长制全覆盖、接受社会监督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按照省、州河长办关于推进河湖长制“六进”活动的要求,通过微信公众号、《泽曲报》等媒体做足宣传文章,采取印发河湖长制工作倡议书、致全县人民的一封信等形式,积极营造全民参与管水、治水、保护水生态的浓厚氛围。

强化河湖综合治理。深入开展保护中华水塔行动,积极融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坚决扛起支流责任,加快推进黄河三条一级支流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编制,严格落实水资源“三条红线”,深入推进河湖生态修复,投入资金3850万元,稳步推进泽曲河、曲麻日河道治理,持续深化饮用水水源保护,突出抓好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防治。投入资金1926万元,加快实施县城污水管网改扩建,总投资7150万元的麦秀镇、和日镇污水处理厂项目即将实施,积极争取“两园”污水处理站落地,推进水环境、水资源、水生态持续向好。严格贯彻落实《青海省河湖非法采砂清理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文件精神,组织力量开展全县涉河湖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按照《河道采砂规划编制规程》相关规定,划分禁采区、可采区、保留区,严厉打击非法采砂,防止“四乱”现象的发生。



审核:鲍德乾

编校:华本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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