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泽库县全面落实河长制 共护河湖生态环境

时间:2021-11-12 |浏览:12008

自河湖长制工作开展以来,泽库县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关于推进河湖长制工作的部署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统筹推进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综合治理,深入开展“清河行动”“清四乱”等专项治理,有力推动全县水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提升。

压实“责任链”。全面建立区域与流域相结合、以县、乡、村三级河湖长为主要内容的河湖长制责任体系,覆盖全县57条大小河流。先后4次召开河湖长制工作会议,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县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实地开展巡河工作,并就抓实抓好责任落实提出具体要求。制定出台《泽库县全面推行河湖长制考核制度》,把湖长制工作与河长制工作衔接纳入考核内容,将河湖流经草场的牧户设为具体管理责任人,建立“一段河一份责任”制度,形成了以河定地、定人、定责的治理模式。按照省、州河长办关于推进河湖长制“六进”活动的要求,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做足宣传文章,采取印发河湖长制工作倡议书、致全县人民的一封信等形式,积极营造全民参与管水、治水、保护水生态的浓厚氛围,为打造生态文明高地彰显泽库担当、作出泽库贡献,提供坚强保障。

打好“组合拳”。印发《在新型冠状病毒引起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进行“清河湖行动”紧急通知》,抽调骨干力量深入一线巡回执法,督导开展水源地保护工作,严防水质受病毒垃圾污染。对全县19条重点河湖进行水质监测,确保达标率为100%,彻底消除河湖管理领域不利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风险隐患。严格贯彻落实《青海省河湖非法采砂清理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精神,组织力量开展全县涉河湖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按照《河道采砂规划编制规程》相关规定,划分禁采区、可采区、保留区,严厉打击非法采砂,防止“四乱”现象的发生。按照全县国土空间规划,制定《泽库县河湖岸线规划》,进一步明晰河湖空间管护范围,规范涉河湖建设项目,基本实现了河道内无垃圾倾倒、无污水直排、无违章建筑、无违法采砂、无妨碍行洪、无损毁堤坝的“六无”目标。加强河道管护,建立“一河一策、一河一档”,对不同河流采取不同治理措施,逐一明确河道发源地、流经区域、水质和流量大小等信息,建立工作台帐,做到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处理、及时备案。

探索“新做法”。全面推行“牧民河长”管理制,将河流管护责任细化至每一户,使每一户牧民成为河长,并与每户户主签订管护责任书,明确河流水面、水质及水域岸线管护责任,在明确管护职责、实现河长制全覆盖、接受社会监督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将每年5月、10月定为全县“清河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清河专项行动,建立全县河湖长工作微信群,全县各级河湖长统一使用“河湖长通”APP打卡巡河,对巡河湖情况进行动态化、常态化管理。截至目前,全县纳入河湖长制名录的河流共57条,共设河湖长137名,“牧民河长”726名,河道管理员1835名,共清理河道760余次。



主办:泽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总监:田国军

审核:鲍德乾

编辑:更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