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库县全面加强社会面静态管理
为全面排查疫情风险隐患,坚决阻断传播链条,泽库县进一步压实属地责任,严格落实静态管理管控措施,全面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社会面静态管理。
严格落实属地管控责任。公安、交警部门落实县主城区社会面静态管理措施,加强车辆、人员管控。各乡镇全面实行社会面静态管理措施,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严格做好属地人员管控,全面排查返泽人员,建立台账,实行一对一管控,同时做到户户不串门,村与村、乡与乡严禁人员车辆流动。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按各自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全面加强行业领域管控。督导督查专班重点围绕“人员管理是否到位、场所和交通管理是否到位、核酸检测是否到位”等“3个方面是否”要求,针对社会面管控、行业管控、路面管控、社区防控、公共场所聚集、隔离点外围防控等工作情况不间断开展督导,发现问题现场交办,立即整改。
严格落实人员车辆进出管控措施。封控区按照“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进行封闭管理,严禁人员流动,生活物资保障车辆统一规范管理,落实全面闭环管理。管控区按照“人不出区、严禁聚集”的原则,实行人员只进不出,所有人员原则上居家,每户每2—3天安排1人在严格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到社区指定地点购买生活物资。防范区按照“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的原则,原则上非必要不离开防范区,生活物资根据需求由工信部门统一调配,在生活区域内少外出、不聚集、保持社交距离、做好个人防护。
严格落实路面交通管控措施。公安、交警部门加强对路面车辆、行人的查控劝返,对无证上路的车辆、行人,及伪造、变造、非法转借通行证件的单位和个人加大查处力度,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并进行曝光。社会面静态管理期间,除疫情防控、紧急就医、生活保障、城市运行、应急处置、新闻媒体等相关车辆及人员外,其他车辆一律禁止通行。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及所用车辆,须持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发放的工作通行证和车辆通行证。途径泽库车辆一律绕行,外来车辆除物资运输车辆外一律劝返。
严格落实社会面管控措施。除指定6家重点商超、6家蔬菜水果店、3家粮油店、2家药店、1家馍馍店、5家肉铺,共23家保供点外,其他场所一律严禁开放、经营。全面统计排查、建档管理,从严控制车辆、人员通行证件发放,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内部闭环管理措施,严防出现“满城乱走”和在小区内逗留等违反疫情防控规定行为。静态管理期间,所有寺院实行闭环管理,严禁进行一切佛事活动。寄宿制学校、养老院实行闭环管理,禁止外来人员入内,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公安等部门组建专班,着制服主动亮明身份开展执法工作,通过加强卡口管理、对辖区进行巡逻,防止公共场所和小区人员聚集,让社会面静下来。
严格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措施。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含驻泽单位)除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维持社会正常运转的人员外,一律实行居家办公,并就地转为社区疫情防控工作志愿者,严格闭环管理,控制活动范围,做好自身防护。需要工作人员外出办公的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批后,开具证明,按照“谁出具、谁负责,谁派出、谁负责”的原则,严控“工作证明”出具,明确姓名、工作单位、所居住小区、驾驶车辆(车牌号)、途经路线等,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核统一,并出具相关证明后派出,要并设置相应编号,做好存档备查。滞留人员主动向所在社区、酒店或县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主动报备是否参与四轮核酸检测。
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全县各级党组织在疫情防控中做到听指挥、齐行动、不掉队,挺身而出、冲在一线,坚守岗位、履职尽责,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示范引领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投身疫情防控工作。广大党员戴党徽、亮身份、明责任,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前提下下沉(村)社区,严格落实(村)社区交办的工作任务,参与(村)社区志愿服务,确保了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做到小区人员信息清、扫码测温登记严、24小时值班坚守责任实。坚持正确引导舆论,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自觉抵制恶意造谣传谣、谎报瞒报疫情、发布不实信息等行为。
强化宣传引导和执纪问责。广泛开展宣传教育,通过藏汉双语形式,让“喇叭响起来、微信传起来”,让疫情防控、静态管理、核酸检测要求家喻户晓、老少皆知,引导正确舆论导向,做好正面宣传教育。对违反疫情防控期间社会面管控相关规定的,由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加大督查检查力度,依纪依法追究责任,进行反面曝光,作为典型来处理,起到了反面警示教育效果。
主办:泽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总监:田国军
审核:鲍德乾
责编:才让多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