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库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公告
泽库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
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社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社区工作者整体素质,增强基层工作力量,按照县委、县政府有关工作要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16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泽库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公告》。
一、公开招聘的原则及程序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
1.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6名。
2.公开招聘社区临时工作人员10名。
注:本次共招聘16名社区工作人员,其中:笔试+面试最终成绩前6名纳入社区工作者,其余10名纳入社区临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黄南州泽库县户籍,落户时间截至2022年12月1日(在泽库县从事临聘工作满2年的不受此限);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3.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体健康;
4.应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3年12月13日以后出生的),男女不限;
5.在泽库从事临聘工作的人员优先录取(本招聘公告发布前与县内各机关事业单位建立事实劳动关系且仍在工作岗位上的临时聘用人员,最终成绩中加3分);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截至2023年12月1日仍未取得毕业证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受党纪处分和组织处理影响期限未满的;
4.违反党规党纪和涉嫌违反法律法规,正在被审查调查(立案侦查)的;
5.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招聘岗位等所需资格条件的;
6.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
7.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8日至12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地点:泽库县民政局(泽曲镇本溪路社区后面)。
3.报名所需资料:
(1)《泽库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人员)报名表》一份,除签名外的其他内容必须打印、不能手填。
(2)提供户主与本人户口、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出示原件,收取复印件)。
(3)近期同底免冠白底彩色电子照片,以“姓名连着身份证号”命名,中间不留存空格,如:“张**522422*********321”),一张同规格照片贴在报名表照片处。
(4)在泽库县从事临聘工作满3年的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工作证明,工作证明需到人社部门审核盖章。
(二)资格审查
1.报名资格审核由泽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牵头进行联合审查。
2.报考人员必须认真阅读《公告》中所规定的招聘条件中的各项要求,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之后再进行填报。否则,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报考人员提供的应聘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报考人员恶意扰乱公开招聘工作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并作严肃处理;因资格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有关审核人员责任。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公告》要求的,随时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或应聘资格。
五、笔试
经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凭本人身份证于2023年12月25日—2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在县民政局领取笔试准考证。
笔试为闭卷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笔试总分100分。
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2024年1月上旬(具体考试时间见准考证)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成绩在泽库县人民政府官网上进行公布。
六、面试
1.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面试人员。未参加面试、未完成面试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进入面试考生须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面试准考证》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
3.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将在泽库县人民政府官网上进行公布。
七、体检
体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必须按规定时间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从公布之日2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在指定医院进行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并作为最终结果。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考察政审资格。
八、考察政审
由县公安局、民政局组织实施,除对考生基本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身心状况等情况审查外,要突出考生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的考察。
九、公示及聘用事项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泽库县人民政府官网上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有反映,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事项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纳入社区工作者管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其他事项
(一)公开招聘中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环节出现考生放弃岗位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按该岗位招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
(二)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条件者,将随时取消考试资格。
(三)招聘将通过电话、手机短信等方式通知面试、笔试时间及地点,请应聘者务必提供准确的通讯方式并注意及时查看。
联系人:多 杰 联系电话:18095731831
索南吉 15109739066
附件:1.泽库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人员)报名表;
泽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