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2015年春节将至,为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县有关文件要求,锲而不舍纠正“四风”,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现结合我县实际,就2015年春节期间严格财经纪律、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提出如下要求:
一、落实主体责任,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
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自觉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一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廉政准则》,深入领会、全面掌握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21条措施”、州委州政府“若干规定”及县委县政府“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十六项规定”的基本内容和基本要求。二要针对本乡镇、本部门、本单位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等廉政风险点,有针对性地开展节日期间的廉洁自律宣传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要突出重点,加大对重点岗位和重点领域的预防力度,要积极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的廉政文化活动,在全社会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氛围。三要认真分析春节期间干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存在的各类隐性“四风”问题,要提前发信号、打招呼,及早打消少数人的侥幸心理。四要对本乡镇本部门本单位年底“三公”经费执行情况、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情况、拒收送礼金“红包”、购物卡(卷)、充值卡等情况进行认真自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切实防止节日期间不正之风反弹。
二、严明纪律,切实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和厉行节约有关要求
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要把加强作风建设和严守廉政规定作为一项政治纪律,深入反对“四风”,坚决杜绝“节日腐败”,严格遵守“八个严禁”,并引导和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大力弘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牢固树立宗旨意识,时刻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帮扶救助和献爱心活动,切实安排好节日期间群众的生产生活,办好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重点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好牧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监督责任,严格执纪问责
县纪委监察局将会同相关部门通过明察暗访、重点抽查、突击检查和受理举报等方式,加强监督检查,加大惩戒问责力度,对贯彻执行本通知规定和要求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规违纪行为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关于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转变工作作风的通知》(泽纪【2014】45号文)的有关规定严肃查处,一律零容忍、严惩戒,不留情面、不搞例外,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对典型问题将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厉行节约,以优良党风政风带动民风社风,过好节俭祥和的佳节。
为更好的落实通知要求,加强对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行为的监督,春节期间县纪委监察局设立举报电话,专门受理对党员干部违反廉洁自律行为的举报,欢迎广大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人士监督。
举报电话:0973—8752168 0973—8752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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