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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关于对部分单位和工作人员违反纪律问题处理决定的通报

时间:2016-01-11|来源:泽库县政务信息网

各乡镇(场、社区)党委、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4月28日,州纪委对我县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干部职工工作纪律、公车规范使用情况进行了明查暗访。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部分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工作纪律、公车规范使用上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违纪事实

1、县统计局在检查时(5:15时)无工作人员值守;

2、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干部周毛却听音乐;

3、县交通局干部陈晓宁浏览购物网站。

4、县财政局公车(青D00098)、政府接待办公车(青D03918)、政府信访局公车(青D05233)、县敬老院公车(青D29029)、县文化馆公车(青D15316)、县民政局公车(青D04566)、县发改局公车(青D00357)等7家单位公车未张贴公车标示。

二、处理决定

对以上违反纪律的单位和个人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并对以上违纪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当事人进行约谈。

三、几点要求

对这次查出的问题,各乡镇、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和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并采取有效措施,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一要加强管理。要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有关规定,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21条、州委17条规定和县委16项规定,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和公车规范使用纪律,坚决纠正违反各项纪律行为。二要健全制度。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和公务车辆管理使用制度。领导干部必须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引导党员干部自觉践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要求。三要强化监督。加大内部监督力度,提高干部职工执行各项工作纪律的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