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南州创建全省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 先行示范州行动方案(2022-2025年)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参加青海代表团审议和视察青海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农业农村部青海省人民政府创建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行动方案的工作要求,积极创建全省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先行示范州,全面提升乡村振兴产业,结合黄南实际,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青海代表团审议和在青海考察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农业农村部 青海省人民政府共同打造青海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行动方案》的工作要求,紧扣“提质、增量、补链、扩输”实现路径,以创建全省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先行示范州为抓手,高起点推进“一优三化”和“五化”建设,高质量发展“八个特色优势产业”,高标准建成“1+3”模式产业园区,全力构建“十大支撑保障体系”,确保输出地建设“七个走在全省前列”,大力推动农牧业高质高效、农牧区宜居宜业、农牧民富裕富足。
(二)目标任务
农牧基地建设不断夯实。2025年,提升改造农田20.4万亩,建设千头牦牛标准化生产基地22个,千只藏羊标准化规模养殖场20个,实现绿色有机认证种植基地覆盖率达到90%以上,绿色有机认证养殖基地覆盖率达到95%以上,绿色有机认证加工产品覆盖率达到60%以上。
农畜产品产量稳步增加。2025年,牦牛肉、藏羊肉、牦牛奶、饲草、冷水鱼、青稞、马铃薯、高原果蔬产量分别达到5.4万吨、1.14万吨、8.17万吨、27.29万吨、0.5万吨、1.75万吨、4.42万吨、3.43万吨。
品牌强农能力大幅提升。2025年,新增认证绿色食品、有机农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畜产品65个以上,培育区域公用品牌5个、企业品牌20个、农畜产品品牌30个以上,区域公用品牌影响力持续扩大,省内外市场得到持续拓展。
产品质量监管持续强化。2025年,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99%以上。牦牛、藏羊、牦牛奶、饲草、冷水鱼、青稞、马铃薯、高原果蔬等特色产品率先实施原产地追溯制度,产品覆盖率90%。
产品输出能力持续增强。2025年,绿色有机牛羊肉年输出5.9万吨,销售额可达40亿元以上;奶制品年输出6.7万吨,销售额可达10亿元;饲草、冷水鱼、青稞、马铃薯、高原果蔬年产值合计超过10亿元,年输出产品销售额超过5亿元。农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65%以上,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总产值比达到2.4:1,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7%。
农业综合效益大力提升。2025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0%,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有机肥替代化肥覆盖率达到90%。农牧民收入持续增加,人均可支配收入1.72万元,培育高素质农牧民5500人,农牧业一二三产业综合产值超过100亿元。
(三)空间布局
创建全省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先行示范州上划分绿色有机农业区和绿色有机牧业区,搭建内外双循环的发展格局,聚力推动农畜产品标准化绿色化生产、优质化特色化输出,构建现代农牧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加快推进牦牛、藏羊、乳制品、饲草、冷水鱼、青稞、高原果蔬等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三品一标”提升行动,推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实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生产基地及基础设施建设、产业集群及供应链建设、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农牧业经营服务体系建设五大工程,重点推进“1+3”产业园区建设,构建以黄南州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示范园区为核心的“技术共推、服务同享、产业互融、政策相通”的产业园区平台矩阵。州县园区功能互补、错位发展,州级园区着力打造位全州输出地的科技研发中心、农畜产品深加工中心、展示交易中心、物流集散中心、电子商务中心、检验检测中心,泽库县国家现代农牧业产业园、河南县有机畜牧业科技示范园区、尖扎县三江源绿色有机产业示范园等园区为州园区提供初级加工产品。各园区带动周边种养基地发展,各基地为园区提供原料,形成一区(核心区:州园区)、三园(示范区:泽库、河南、尖扎园区)、三基地(辐射区:全州种植基地、养殖基地、渔业基地)的发展格局。
二、建设任务
(一)突出生态优先,着力打造基础稳固的绿色发展支撑体系。
1. 加强耕地质量保护提升。加强农田改造提升,完善农田灌溉等配套设施,落实耕地宜机化改造措施。积极发展节水农业、旱作农业。强化耕地土壤环境管理,落实分类管控措施,提升耕地安全利用水平。分区域开展退化耕地综合治理,集成一批保护与治理并重的技术模式。(州农牧局、州水利局、州生态环境局、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各市县人民政府)
2. 巩固扩大粮食生产功能区。近两年全州建成高标准农田3.94万亩(同仁市2.09万亩、尖扎县0.85万亩),进一步提升和培肥耕地地力,稳定了粮食产量,力争到2025年底粮食生产功能区在原基础新增2.5万亩,总量达到8.5万亩。其中同仁市新增2万亩,尖扎县新增0.5万亩。(农牧局,同仁市、尖扎县人民政府)
3. 培育绿色农业发展基地。依托同仁市、尖扎县土壤无污染、水质优良、光热充足及农产品功能性好等特点,大力发展农作物、绿色果蔬等农业发展基地,认证培育绿色功能性农产品生产基地达到2.3万亩,建设互联网+“菜篮子”绿色有机示范工程基地8个,标准化种植面积达10.5万亩。(州农牧局,各市县人民政府)
4. 创建特色农畜产品优势区。打造南部良种牦牛(藏羊)繁育区,依托生态畜牧业合作社和良种牦牛(藏羊)繁育场,通过本品种选育,提升牦牛(藏羊)群体质量和个体生产性能,提高母畜比例和养殖比例,建设集冷链、仓储、物流的高端牦牛肉产业强县。打造南部牦牛(藏羊)高效养殖区,依托西北弘、三江牧场、叶堂等涉农企业抓紧构建牦牛(藏羊)产业集群,抓紧建设千头牦牛标准化养殖基地和千只藏羊标准化养殖基地。打造农畜草食畜牧业发展优势区,依托现有规模化养殖场实施提标升级工程,在同仁县整合犏牛养殖合作社资源,建设犏牛养殖基地和饲草种植基地,在尖扎县沿黄地区建设牛羊育肥养殖基地,培育产业强镇,助推农畜草食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州农牧局,各市县人民政府)
5. 注重保护产地生态环境。科学确定畜禽养殖种类、规模和总量,统筹布局现代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区,整体构建循环利用体系。大力推广节地节水节肥技术,推进病虫害绿色防控、统防统治和高效农药替代。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支持规模养殖场发展生态养殖,改造圈舍设施,提升集约化、自动化、现代化养殖水平,推动畜牧业生产方式转变。大力推广实施“草-畜-肥-草”等特色循环农业技术,发展牧区家庭高效生态牧场和有机饲草种植飞地经济,创建“最美牧场”。(州农牧局、州生态环境局,各市县人民政府)
(二)加快提档升级,着力打造农业生产“三品一标”发展体系
6. 加快农畜产品基地建设。突出优势产业布局、产品布局,推行绿色生产方式,科学用药、合理施肥、按标生产,扶持建设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4个、地理标志农畜产品基地8个,到2025年扶持建立品牌农畜产品生产基地12个以上。(州农牧局、州市场监管局,各市县人民政府)
7. 完善农牧业标准体系。制定完善与产地环境质量、农牧业投入品质量、农牧业产中产后安全控制、农畜产品质量等相关的农牧业绿色发展环境基准和技术标准,主要农畜产品标准化生产覆盖率达到30%以上。支持企业参与重要技术标准研制,引导企业把标准化管理贯彻到生产经营全过程。(州农牧局、州市场监管局,各市县人民政府)
8. 提高“三品一标”认证水平。扎实做好绿色食品和有机农畜产品企业年检、产品质量抽检、市场抽查和风险预警,按照《黄南州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与使用管理办法》,加大地标农产品的授权使用,从而形成特色鲜明、比较优势突出的生产布局,打造各具特色的规模化品牌农牧业基地和优势产业带。(州农牧局、州市场监管局,各市县人民政府)
9. 着力打造区域特色品牌。以创新农产品品牌为战略方向,鼓励农产品商标注册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注册,支持申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和地理标志注册认证,着力打造“山水黄南·绿色农牧”区域公用品牌,加强品牌宣传推介,提升产品竞争力和美誉度。(州农牧局、州市场监管局,各市县人民政府)
10. 推进市场网络体系建设。建立以定点农产品批发市场为龙头,重点产地专业批发市场为骨干、农产品营销大户为基础的农产品市场体系,引导绿色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创新营销方式,建立新型流通业态和营销网络,建设农产品营销专业网站,采取多渠道推广宣传本地品牌农产品。(州农牧局、州市场监管局、州工信局、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各市县人民政府)
(三)强化科技引领,着力打造智慧高效的科技创新服务体系
11.加强科技创新引领。在4个市(县)分别建设1个科技创新基地,完善种质资源保护利用中心、农牧科技创新及孵化中心、有机农畜产品加工研发中心、创新创业孵化培训中心等农牧业科技创新研究平台,推动农牧业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服务。组织实施种业联合攻关,加强雪多牦牛、泽库牦牛、欧拉羊、泽库藏羊等特色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加快建设以黄南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为引领,州示范园区、三县重点产业园区为支撑的科技创新载体。(州科技局、州农牧局,各市县人民政府)
12. 深化推进产研学合作。开展质量导向型科技攻关,打造一批产学研结合的农牧业科技创新联盟。深入落实东西部协作对口科技支援机制和国家对三区三州的科技人才帮扶机制。加强校地合作,构建农业科研院所、高等学校、企业间高效协同创新机制,建立与市场、产业紧密结合的农牧业科技成果转化体系,建立完善科研人员创新和成果转化激励机制,营造爱科技善创新的良好氛围。(州科技局、州农牧局,各市县人民政府)
13. 提升农牧产业智慧化水平。加强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区块链、5G等技术在绿色有机农牧产业的应用,加大黄南州农牧业数据资源平台、农畜产品市场数字化监测和农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等各类数字化平台的建设力度,加强动物疫病监测系统、农作物病虫害防控系统等各类智慧系统的应用水平,搭建各类系统平台,打造智慧牧场、智慧农场、智慧温室、智慧工厂、智慧物流等新产业新业态。(州科技局、州农牧局、州工信局、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各市县人民政府)
14.提高输出地管理智慧化水平。着力打造农牧行业政务管理服务平台,提升全州农牧综合管理智慧化水平,综合多种传感器技术,提供包含三维可视化管理,访客指引、智能停车、智能巡检,安防监控等服务。着力打造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信息直报系统平台,为新型经营主体全方位、点对点对接信贷、保险、培训、生产作业、产品营销等服务,推动农牧业新型经营主体管理理念和治理方式的重大创新。(州科技局、州农牧局、州工信局、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各市县人民政府)
15. 健全农牧业科技服务体系。深化基层农牧业技术服务体系改革,全面推行县乡农技人员包村联户制,建立“县管乡用,下沉到村”“科技人员到户、技术要领到人、良种良法到田进圈”服务机制。立足国家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加强农牧业技术示范平台建设和示范主体培育,开展农技人员分级分类培训,招募特聘农技员,强化技术服务力量支撑,确保主推技术落实到位。(州农牧局、各市县人民政府)
16. 完善农牧业人才支撑体系。重点实施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现代青年农场主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计划,采取农学结合、送教下乡等形式开展农牧民中高等职业教育。加强基层农技人才队伍建设,培养壮大基层农牧业技术人才队伍,提高基层农牧业技术人员待遇,继续落实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双定向”职称政策。加大农牧业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培养和农牧区创业青年培训,支持创建一批农村创新创业园区和农村创新创业孵化实训基地。(州委组织部、州农牧局、州人社局,各市县人民政府)
(四)强化主体培育,着力打造带动力强的新型农牧业经营体系
17. 做强重点龙头企业。大力实施龙头企业培育行动,鼓励龙头企业发挥引领带动作用,与多村联合,与合作社、家庭牧场紧密合作,通过统一生产、统一服务、统一营销、技术共享、品牌共创等方式,形成稳定的产业化联合体。加大农牧业招商引资力度,营造营商环境,积极与国内有实力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开展联合经营,共同发展。(州农牧局、州工信局、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各市县人民政府)
18. 培育培强新型经营组织。不断完善各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同仁市、尖扎县推广以土地集约节约为主的农区“拉格日模式”,泽库县推广“拉格日”模式占64个行政村的90%,河南县建立完善 “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适度规模养殖农户”的发展机制,改造提升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能力和水平。鼓励种植养殖大户加大土地流转力度,领办家庭农牧场,进一步加强家庭农牧场的分级准入标准制定和规范化管理。(州农牧局、州工信局、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各市县人民政府)
19. 加大培育联合社。全面开展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性质、产业、入社成员比率、年度经济收入等调查工作,引导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完善章程制度,健全组织机构,规范财务管理,合理分配收益,提升运营管理规范化水平。支持农牧民合作社组建联合社,在信息技术、产销衔接、市场流通、金融服务、人才培养等方面,协同打造社会力量助力农牧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产业链条和长效机制。(州农牧局、州工信局、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各市县人民政府)
20. 加快壮大示范社。深入推进国家、省、州、(市)县级示范社四级联创,聚焦发展壮大单体合作社、促进联合与合作、提升(市)县域指导服务水平三方面任务,探索形成整(市)县域农牧民合作社质量提升的路径方法。深度挖掘和总结“拉格日模式”典型案例,巩固其发展成果。(州农牧局、州工信局,各市县人民政府)
21.培育多元化农牧业服务主体。多渠道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农牧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强化农牧业生产公益性服务,激活经营性服务,推行合作式、订单式、托管式等服务模式,面向小农户构建起全程覆盖、区域集成、配套完备的新型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州农牧局、州工信局、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各市县人民政府)
(五)突出延链强链,着力打造提质增效的现代农畜产品加工体系
22. 拓展延伸产地初加工。鼓励和支持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牧场等围绕牦牛肉、藏羊肉、牦牛奶、犏牛奶、蔬果及冷水鱼等鲜活农产品,发展预冷、保鲜、冷冻、清洗、分级、分割、包装等仓储设施和商品化处理,实现减损增效;围绕青稞、马铃薯等耐储农产品,发展烘干、储藏、脱壳、去杂等初加工,实现保值增值。(州农牧局、州工信局、州市场监管局、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各市县人民政府)
23. 强化农畜产品精深加工。引进实施一批补链、强链、延链项目,研发生产精深加工和高附加值产品。鼓励龙头企业和农畜产品加工园区推进皮毛骨血内脏等加工副产物循环利用、全值利用、梯次利用,进一步挖掘黄南州特色农畜产品的功能和价值,加大各类功能性食品研发利用力度。(州农牧局、州工信局、州市场监管局、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各市县人民政府)
24. 推动产业园区发展。重点打造黄南州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示范园区、泽库县国家现代农牧业产业园、河南县有机畜牧业科技示范园区、尖扎县三江源绿色有机产业示范园,推进形成三产带二产、二产促一产发展格局。加快产业融合平台建设,推进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创建,构建涵盖生产、加工、流通、科技、服务等一体的产业发展格局,延长产业链、优化供应链、提升价值链。(州农牧局、州工信局、州市场监管局、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各市县人民政府)
(六)提升产品品质,着力打造安全放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25. 健全责任体系。坚决落实农业部门生产技术指导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一岗双责”制度。强化乡镇政府监管责任,加大监管和检测工作人力和资金的投入,健全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和队伍。(州农牧局、州市场监管局、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各市县人民政府)
26. 完善检测体系。加强县级农产品检测机构建设,加快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建设,探索建设乡镇综合检测室,鼓励生产经营主体开展自律性快速检测,推进监管、检测、执法“三同步”,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州农牧局、州市场监管局、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各市县人民政府)
27. 构建追溯体系。以产地准出项目为抓手,结合主导产业发展,选择绿色农畜产品基地示范主体,加快推进二维码、产地编码等信息的实际应用,探索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州农牧局、州市场监管局,各市县人民政府)
28. 强化执法体系。深入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大力开展“绿剑”集中执法行动,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实施基地动态监管。推进绿色农产品基地农资集中配送,建立农资监管信息平台。(州农牧局、州市场监管局,各市县人民政府)
(七)强化平台支撑,着力打造高效快捷的农产品物流输出体系
29. 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深化“互联网+”区域化链条化试点,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对接国内电商巨头,提升绿色有机农畜产品电子商务销售能力,大力开展绿色有机农畜产品销售网络建设。深入推进“互联网+”农产品进村进城工程,引导电商、商贸物流、供销、邮政、快递等各类电子商务主体到乡村布局,依托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县创建,加快完善农村电商综合服务体系。(州工信局、州农牧局、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各市县人民政府)
30. 积极搭建农产品交易体系。改造提升黄南州现有大中型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建设活畜交易市场,加强活畜交易市场与牛羊屠宰加工厂的有效衔接,提高黄南州牦牛、藏羊在州内屠宰加工交易的比率。建设农畜产品电子交易中心,搭建以大数据运营、农畜产品交易、金融服务、安全结算、信息转化为核心的综合电子交易平台,服务黄南州农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全产业链,提高全州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效率。(州工信局、州农牧局、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各市县人民政府)
31. 大力构建农产品仓储物流体系。在同仁市建设青南输出仓储物流中心,在尖扎县、泽库县、河南县输出地产业园区建设仓储物流基地,形成州县乡村四级冷链物流体系,培育一批产业特色明显、设施齐全、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物流运营主体,推动物流主体完善冷链配送设施,促进运活畜向运产品转变。支持物流主体向专业化物流服务平台转型,提升现代物流服务能力和水平。(州工信局、州农牧局、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各市县人民政府)
(八)增强发展动能,大力构建农牧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体系
32. 打造精品工程。挖掘古村落特色景观、农耕文化、乡风民俗等民间资源,构建以文化同仁为主,联动四县乡村的传统村落民俗、民宿体验游发展格局,培育一批“产品小而特、业态精而美、布局聚而合”的“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形成一村带数村、多村连成片的发展格局。(州文体广电旅游局、州农牧局、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各市县人民政府)
33. 提升服务水平。加强水、电、路、讯、网等设施建设,完善餐饮、住宿、休闲、体验、购物、停车、厕所等设施条件,开发乡村休闲旅游“农家宴”“牧家游”“水上乐”等新项目,进一步创新休闲农牧业载体,拓宽服务功能,提升服务质量。(州文体广电旅游局、州农牧局、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各市县人民政府)
34. 创新发展业态。推进农牧业与文化、旅游、教育、康养等产业融合,发展创意农牧业、功能农牧业,以信息技术带动业态融合,促进农牧业与信息产业融合,大力发展数字农牧区、智慧农牧业等,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平台推广绿色有机农畜产品,提高产品省外市场占有率,让农牧民跨界增收、跨域获利。(州文体广电旅游局、州农牧局、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各市县人民政府)
(九)推动“青货出海”,着力打造开放协同的市场营销体系
35. 拓展产品国内外市场。鼓励加工主体加强绿色有机农畜产品市场分布、市场容量、消费群体的研究,在中西部地区城市、对口援青、东西部协作城市建立高原特色农畜产品专卖店、体验店等营销“黄南窗口”,打通绿色有机农畜产品直接输出渠道。加快营销队伍建设,培养一批专业化的营销人才,依托西宁、海东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等基地平台,大力拓展海外市场。(州工信局、州农牧局、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各市县人民政府)
35. 完善市场服务手段。在黄南州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示范园区建设农畜产品电子商务及营销服务中心1座,打造全州统一的农畜产品市场供求、交易、价格信息服务平台,推进村级益农信息社建设,实现生产者与市场的信息对接。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国家战略,鼓励优势企业开拓境外生产基地和农畜产品出口基地,推动构建对外开放的农牧业发展新格局。(州工信局、州农牧局、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各市县人民政府)
(十)加强政府引导,着力打造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组织保障体系
36. 建立上下联动推进机制。建立“黄南州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专项规划”实施推进领导小组,负责黄南州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专项建设的总体指导和统筹协调,加快推进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建设。积极争取省农业农村厅在政策、项目上更多的支持,强化上下部门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为顺利完成绿色农产品基地建设任务提供坚强保障。(州政府办公室、州农牧局,各市县人民政府)
37. 探索金融保险投入保障机制。坚持把绿色有机农牧业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通过专项债、土地出让收入和贴息贷款等方式拓宽资金投入渠道,健全稳增长、多元化、多层次的资金投入机制,确保财政资金对绿色有机农畜产品生产经营的投入只增不减。以项目为载体畅通农牧业融资渠道,形成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投入格局,整合资金加大建设步伐,加大绿色农畜产品政策性保险投入,建立风险防范机制,降低自然灾害和市场风险造成的损失。(州财政局、州农牧局,各市县人民政府)
38. 健全涉农项目招商引资机制。积极整合资源要素,优化投资环境,积极引进社会各类资本投资绿色有机农牧业,形成多元化投资主体。以打造全省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产业园区为重点,建立完善招商引资项目库,推出具有吸引力的绿色有机农牧业招商引资项目,吸引外来资金投资建设标准化规模养殖和畜产品加工。(州工信局、州农牧局,各市县人民政府)
39. 完善经营主体利益联结机制。制定和完善绿色农产品基地建设各项优惠扶持政策,对从事农副产品生产、研发、储藏、加工、流通的经营主体给予政策性扶持,对带动能力强、贡献份额大的经营主体实行奖励,促进种养加、产供销、农工贸的有机衔接,形成一体化经营体系。(州农牧局,各市县人民政府)
三、实施步骤
(一)创建启动年(2021年8月-12月)。编制完成《黄南州打造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专项规划》《黄南州打造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行动方案》《黄南州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示范园区建设规划》《黄南州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示范园区建设行动方案》,督促各市县编制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专项规划。
(二)创建推动年(2022年1月-12月)。召开黄南州打造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动员部署会,出台两个《规划》和行动方案,重点推进黄南州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示范园区建设,大力构建“绿色支撑、品牌强农、科技兴农、主体培育、延链强链、物流输出、市场营销等体系,全力补齐绿色有机农牧业发展基础短板,进一步提升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发展质量。
(三)创建提升年(2023年1月-12月)。建立土壤质量及监测评价、农业投入品质量、适度规模养殖、循环型生态农牧业、农畜产品食品安全、监测预警等绿色农业发展标准。重点推进产品绿色设计、绿色包装和绿色供应链、产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等重点工作。完善绿色产品分类和评价标准,规范绿色产品、有机产品标识。
(四)创建巩固年(2024年1月-12月)。在巩固拓展发展成果的基础上,查漏补缺全州打造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尚未补齐的发展短板,制定整改方案,全力推进,确保“提质、增量、补链、扩输”各项措施落地落细,确保农畜产品总量稳定、品质安全,链条完善,全面输出。
(五)评估达标年(2025年1月-12月)。上半年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对《黄南州打造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专项规划》《黄南州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示范园区建设规划》及落实全省7大体系25项任务进行评估。下半年开展市县级自查和州级抽查,邀请农业农村部相关司局开展达标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