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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健康局

部门职责:

(一)贯彻落实关于国民健康、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泽库县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指示。

(二)协调推进泽库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拟订并组织实施推动泽库县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指示,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拟订泽库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组织落实国家免疫规划。负责卫生应急工作,拟订县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全省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落实国家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组织开展全县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拟订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负责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七)拟订泽库县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健全地方标准,贯彻落实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贯彻落实全省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统筹协调卫生健康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八)负责泽库县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全省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九)指导泽库县基层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负责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承担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局长:陈建龙

副局长:张斌、加多

联系电话:0973-8752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