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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严格财经纪律和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通知

时间:2016-01-11|来源:泽库县政务信息网

 各乡镇(场),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根据省纪委《关于严明纪律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和执纪监督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元旦、春节期间严格财经纪律、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提出如下要求: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分析元旦、春节期间干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自觉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对变相公款送礼、公款旅游、公款吃喝、收受礼金、公车私用、领导干部驾驶公车、私借公车等隐形“四风”问题,提前发信号、打招呼,及早打消少数人的侥幸心理。要对本单位年底“三公”经费执行情况、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情况、拒收送礼金“红包”情况进行认真自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切实防止节日期间不正之风反弹。

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加强监督检查,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在防止收送实物的同时,还要盯住以提货卡、预付卡及异地提取等形式用公款送节礼的行为,露头就查,切实打消少数人的侥幸之心、观望之念。要加大问责力度,对那些把中央和省州县委的要求当耳旁风,不收敛、不收手的顶风违纪者,必须严肃查处,指名道姓公开曝光,以持续增强震慑力,确保元旦、春节期间风清气正。

县纪委积极鼓励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举报反映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党员领导干部在节日期间违反通知要求的问题。

县纪委监督举报电话:0973-8752703、8752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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