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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地大学生助学贷款
服务机构:泽库县教育局招生资助办公室
联系人:达科 、旦巴达杰、才让措、才让东智
联系方式:0973-8752886

一、事项名称

生源地大学生助学贷款

二、设定依据

教育部财务司财政部教科文司关于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工作的通知(教财司函[2008]117号)、青海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关于印发《青海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青教综[2010]1号)

三、申请条件

第十六条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和家庭应符合以下条件。(一)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4、学生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和家庭居住地均在本县(市、区)。(二)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家庭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无不良信用记录;2、家庭经济困难,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符合以下特征之一。(1)农牧区贫困、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2)孤儿及残疾学生家庭;3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4)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6)父母双方失业;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8)其他贫困家庭。

四、办理材料

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2.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3.户所在地的详细地址、联系方式(以户口薄所载内容为准,由县资助中心进行核准);4.学生证明明。新生凭大学录取通知书及其复印件;5.县招生资助办根据新生出具的高校收费明细单,确定定贷款额度,原则上以学费和住宿费为申请额度,生活费不得超出1000元的标准。

五、办理地点

泽库县教育局招生资助办公室

六、办理机构

泽库县教育局招生资助办

联系人:达科、旦巴达杰、才让措、才让东智

联系电话:0973-8752886

七、办理时间

每年8月15日至9月5日

八、办理流程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