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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认定与职称评定
服务机构:教育科技局职改办 教育科技局职评股
联系人:宁尕加
联系方式:13639739552

办事流程:

一、教师资格认定(仅限幼儿、小学和初中教师资)

(一)程序:

1、教育科技局受理申请;

2、教育科技局职称股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教育局领导小组组织人员进行核查后,交州教育局审批;

4、由教育科技局将审批决定通知申请单位或个人,对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发放办学许可证。

(二)申报资料:

1、本人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证书和复印件;

4、有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免试证明。

6、思想品德情况的坚定或者证明材料。

7、非师范教育专业毕业人员的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

(三)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从2015年起教师资格证分春季和秋季两次办理。

二、教师职称评定

(一)程序:

1、各学校根据州级相关文件,及时筛选出需职称聘任的教师,并公示无异后报县教育科技局职改办;

2、县教育科技局职改办按照岗位空缺情况和教师聘任条件,择优选出初、中、高级聘任教师,并上报职改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核实;

3、将核实教师上报州教育局,初级职称由州教育局审批,中、高级职称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4、根据省、州下达的教师职称聘任文件,办理职称资格证和聘任证两证。

(二)申报资料:

1、教师本人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核表》;

2、学历证书原件和教师资格证原件;

3、教师继续教育证书(课时)和职称两证;

4、各种级别的荣誉证书及不同级别和类型的论文;

5、优质课评选证书。

(三)办理时限:一年一次。